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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60万元贷款担保之谜 |
| www.cnfol.com 2005年08月17日 13:57 擞弧财经 杜福海 |
第 43 名黑色富豪
尹西才任职期间,安徽金蟾药业总公司从一个靠财政拨款吃饭,固定资产仅有 420 万元,发展到后来的 1.32 个亿,经营总资本也由过去的 670 万元,发展到后来的 1.8 个亿,是过去的 27 倍。
1996 年 3 月,以淮北矿务局林业处处长的身份兼任国有企业、金蟾集团的前身安徽金蟾药业总公司总经理的尹西才, 7 个月后( 1996 年 10 月 18 日),他与江峰、江宇翔(系江峰之弟)三人共同出资合办亳州中药饮片厂。
亳州中药饮片厂,在尹西才——这位曾被评为安徽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辉煌一时的企业明星的一生中,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 2003 年 12 月 17 日自书的《关于我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犯罪的思想根源》一文中,尹西才写道:特别是亳州中药饮片厂的事操作后,考虑到照顾各方面的关系,对一些相关的知情人,我就逐一从小金库中拿出一些资金去堵他们的嘴。这样,我就越陷越深。
安徽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的名头并非空穴来风,尹西才任职期间,安徽金蟾药业总公司(即后来的金蟾集团)从一个靠财政拨款吃饭,固定资产仅有 420 万元,发展到后来的 1.32 个亿,经营总资本也由过去的 670 万元,发展到后来的 1.8 个亿,是过去的 27 倍。
然而, 2000 年元月尹西才安排人从汇入圣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 244 万元款中汇回 100 万元给金蟾人造板厂用于购买木料,此款却被尹西才、张景华、张素生、任宏四人私分; 1999 年底,尹西才、任宏私分金蟾人造板厂 B 帐小金库余款 78 万元; 2000 年 8 、 9 月份,金蟾人造板厂 C 帐小金库剩余 52.8 万元又被尹西才、任宏、张景华三人私分……
最终法院审理查明, 1996 年 3 月—— 2002 年 6 月,尹西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指使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 902 万余元。
尹西才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徐州市、河南省永城市、淮北市拥有家庭财产人民币 1622 万余元、美元 66 万余元、房产 8 套价值人民币 539 万余元以及轿车、首饰等共折合人民币 2324 万余元、美元 66 万余元。
扣除尹西才的贪污所得、违法所得及能够说明来源且经查证属实的家庭合法收入与支出的余额,尚有人民币 1901 万余元、美元 66 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从公布的尹西才犯罪材料上看,江峰不是主角。 2004 年 5 月 18 日,安徽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江峰涉嫌挪用公款、贷款诈骗、伪证案时,王宏柱律师为江峰作无罪辩护。庭审过程中,王宏柱律师向淮北市烈山区法院提交了一份贷款担保协议书复印件。
正是这份用于证明江峰不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贷款担保协议书复印件,却成为王宏柱律师自己的祸端。
60 万贷款担保之谜
60 万元贷款,是公诉机关指控江峰构成贷款诈骗罪最重的筹码,在江峰构成贷款诈骗罪控辩体系中是“兵家必争之地”,王宏柱律师递交的正是 60 万元贷款担保协议书复印件。
以尹西才名义从濉溪县信用社联合社所借贷的两笔贷款,是构成公诉机关指控江峰涉嫌贷款诈骗罪的事由,一笔 100 万元、一笔 60 万元。
1996 年 10 月,在亳州中药厂筹建过程中,尹西才和江峰商定以安徽淮北金蟾药业总公司的名义从濉溪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贷款 100 万元供建厂使用,这 100 万元贷款挪用至 1999 年 10 月 25 日归还。
1996 年 12 月 27 日,江峰盗用尹西才的私章、假冒安徽淮北金蟾药业总公司作担保,在濉溪县口子城市信用社骗取 60 万元贷款供其弟江宇翔使用。此笔贷款到期后,江峰对催款人员假称找不到尹西才,而他又拒不偿还,致使该 60 万元贷款丧失诉讼时效成为呆账。
60 万元贷款,是公诉机关指控江峰构成贷款诈骗罪最重的筹码,在江峰构成贷款诈骗罪控辩体系中是“兵家必争之地”,王宏柱律师递交的正是 60 万元贷款担保协议书复印件。
检察机关认为该贷款担保协议复印件系伪造,即于 2004 年 5 月 18 日江峰案 5 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将王宏柱律师带走留置。 2004 年 5 月 19 日刑事拘留, 2004 年 6 月 24 日批捕, 2004 年 8 月 23 日移送起诉, 2005 年 3 月 21 日由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 2005 年 3 月 21 日公开宣读的起诉书载明犯罪过程令人费解, 60 万元贷款的担保协议书,第一个提出问题的人以及“伪造”行为的最初受益者,既不是贷款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江峰,也不是贷款诈骗案辩护人王宏柱律师,而是陈少华,安徽淮北市濉溪县农村信用社副主任:
2004 年 2 、 3 月份,因经办江峰以尹西才名义贷款 60 万元无担保协议书,陈少华害怕承担责任,便找王宏柱律师咨询。
王宏柱律师看过该笔贷款资料后,说无担保协议书贷款收不回来要负责任,便让陈少华找一份 1996 年使用的空白担保协议书给他, 2004 年 4 月 6 日王宏柱会见江峰时告诉江峰 60 万元贷款无担保,江峰即让王宏柱想办法。
2004 年 4 月 16 日王宏柱再次会见江峰趁机将带去的空白担保协议书交给江峰,让其签署“同意贷款陆拾万元 期限半年 江峰 96 、 12 、 27 号”字样。会见后王宏柱将江峰签字的空白担保协议书和 100 万元担保协议书的复印件交给赵晓燕(江峰之妻),让其将 100 万元担保协议书上“安徽金蟾药业公司”公章和“尹西才”私章印鉴复印到 60 万元空白担保协议书上。赵晓燕按要求复印好后,王宏柱等人找到陈少华让陈在空白担保协议书前部空白处填写上“口子城市 1996.12.27 1997.6.27 陆拾万元”字样。王宏柱将伪造好的 60 万元担保协议书复印一份交给陈少华,并告知如有人问协议出处,就讲是从办公室里翻出来的,是在 2000 年复印准备起诉用的。
2005 年 5 月 11 日王宏柱将该担保协议书复印件,以律师调查的形式进行提取,并交给淮北市烈山区法院,作为证据进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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