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测量界倡放宽重建土地例 |
| www.cnfol.com 2005年08月18日 18:30 香港商报 |
香港测量师学会指现行条例未能鼓励民间参与市区重建,向政府提出建议,要求当局放宽强制收购重建的单位份数由最低的九成下调至八成,同时,容许单位份数的计算方法可以按整个综合发展计划的平均份数计算。
业权份数下调至八成
根据1999年实施的《土地(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下称土地条例),让市场人士在获得一幅土地九成以上的不分割份数后,可向土地审裁署申请售卖令,然后将土地以公开拍卖形式出售作重建用途,条例为众多业权收购问题,例如物业持有人无法寻获,业主去世时没有立下遗嘱和业主苛求不合理价钱等,提供解决途径。
不过,自条例实施至今6年以来,只有4宗案例引用该条例而经土地审裁署批出售卖令。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张达棠表示,现时市建局的权力有限,而土地条例本身有不完善之处,导致香港市区重建速度未如理想,因此,学会周二已经向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提交建议书,期望当局能检讨该条例。
测量师学会有关法例的工作组召集人叶满华表示,土地条例限制必须要拥有九成以上的业权纔可以申请强迫拍卖,而属于同一个重建计划项目,不同的地段亦须独立计算其业权份数能否符合九成的最低要求,他指有关要求并不符合本港现时最需重建的老化区域的实际情况。他解释,老化区域的楼宇多属二战前后的楼宇,一般为3至5层高,以一梯两伙计算,只要有一户的业主拒绝出售单位,收购者便很可能无法符合九成业权份数的要求,整幢楼宇的重建计划都要搁置。
审批申请订明确指引
测量师学会建议,将土地条例规定可强制拍卖的申请人的业权份数百分比由九成下调至八成,以符合最需重建的旧楼有较少单位的实况。学会又建议,容许合并地段作综合重建发展,业权份数亦可以整个综合发展的平均数计算,而以合并地段的重建发展项目,亦容许延迟完成重建的时间,发展后的利益则会惠及所有业权持有人。另外,学会建议,为土地审裁署审批申请订定明确指引,包括楼龄、环境改善、经济及财务上的得益等等。
作者:古日东 |
|
|
|
【推荐】【打印】【大 中 小】【关闭窗口】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