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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石油巨头应为油荒负责 |
| www.cnfol.com 2005年08月19日 05:16 每日经济新闻评论员 叶檀 |
油荒讨论到今天,民众关心的已经不是油价是否还会继续上涨,而是油价的形成机制问题。在目前的情况下,加价似乎是必然的,在油荒与高价油之间作选择并不难;而油价市场化正待破冰,其路径选择决定着今后中国石油行业的走向,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
首先应该明确,在中国的油价形成机制中,行政并不是唯一的力量。中国石油行业包括油价的形成机制,既不属于彻底的行政垄断,也不属于市场经济的一部分,而是两者混一,不妨称之为“半市场化”的行政体制。
以油品定价体制来说,我国由“市场化指导,行政定夺”,国内油价与国际市场联动,国际市场的价格是国内价格的参照系。发改委制定国内成品油基准价并非闭门造车,而是根据纽约、新加坡、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格加权平均为调价重要依据,综合考虑经济整体形势、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国内自产的原油基准价格,则由发改委根据上月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的离岸价格加上关税确定,这使得国内原油定价滞后于国际市场价格一个月。很明显,政府希望能够在油价中体现市场因素与行政调控的双重优势,既能反映市场起伏,也能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
但理想中的双重优势,不幸因为价格传导机制的扭曲成为双重劣势。
由于缺乏自身定价能力,虽然中国成为第二大原油进口国(2004年进口原油占原油消费量的41.9%),却在国际石油市场上没有任何定价能力。由此,中国石油消费者成为国际与国内石油巨头共同的“盘剥”对象,既是利润的来源,也是成本的转嫁对象。一方面,大量低价成品油被跨国石油经销商与拥有许可证的国内企业出口到境外,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原油价格明确的可预期性,国内石油商往往在国际油价上涨时大量买进,静等国内油价上涨,同时低价出口原油谋利。
作为国内两大石油巨头,中石油与中石化同样体现了半市场化的特色。他们在指令性价格面前,不得不承担稳定市场的责任;同时,作为上市公司,他们必须对投资者负责。在两大集团内部,炼油、批发、零售各业务环节单独核算,利润指标也分别下达。如果利润下降幅度过大,既无法向投资者交差,也无法向期望殷切的领导交差。这种利益取向的严重分歧,使得两大巨头夹在社会指标与市场指标中间左右为难。与发改委博弈因此成为两大巨头的常态,眼前目标无非是成品油提价,而长远目标是油品定价体制市场化。从表面上看来,两大企业堪称市场化的急先锋。油源掌握不多、对炼油企业补贴巨大的中石化,态度尤其坚定。
可惜的是,基于两大集团的行政与市场化的双重身份,他们对市场化的呼吁也是半心半意的。总体而言,是在油价形成机制方面实行市场化,而在炼油企业的布局等方面加强垄断,以提高效率。最近,中石化向媒体表明的四点建议,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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