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时代评析:如今的市场股权分置备受关注,昨日出台的《上司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出台,给股改工作诸如,全面股改股改即将步入操作阶段,股改工作也进入了真正热潮,对于前期试点个股的赚钱效应试点有股改题材的个股涨停不断,当下在以股改为前提的操作题材士市场资金追逐的焦点,新一轮股改行情将有望就此拉开,建议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此类个股的机会,尤其对于部分地方性指导意见强烈的地方,如沪深两地、北京、沈阳等地。
对征求意见稿修改151处,涉及45条
○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原则上应当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提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提出
○改革方案应当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市场稳定,并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用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设原非流通股股份实际出售的条件、预设回售价格、认沽权等具有可行性的股价稳定措施
○非流通股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忠实履行承诺的声明。非流通股股东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本周有望进入操作阶段。昨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两家证券交易所相关操作指引出台后,上市公司全面股改就可以正式进入实施程序。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昨日正式出台的《管理办法》共修改了151处,涉及45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8月26日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到征求意见截止日,共收到意见和建议350份,在认真整理研究的基础上,证监会对操作程序、改革方案、改革主体、中介机构、监管措施等内容以及部分文字作了修订。
其中,比较重大的修改有:在《管理办法》总则中单独增加一条,明确上市公司股改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关于改革动议,由征求意见稿中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提出改革,改为“原则上应当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提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提出。”同时,《管理办法》规定,改革方案应当对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处理,提出合法可行的解决办法并予以说明,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可以按照公平价格进行收购、回购,可以由其他股东先行代为支付对价安排”等说法;增加了“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的规定。
另外,《管理办法》还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改革方案中应当包括适合公司情况的股价稳定措施”的强制性规定,改为“改革方案应当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市场稳定,并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用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设原非流通股股份实际出售的条件、预设回售价格、认沽权等具有可行性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增加了“非流通股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忠实履行承诺的声明”、“非流通股股东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的硬性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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