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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13条铁律 严惩股市“黑嘴”
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05年12月14日 06:11 北京现代商报 王洁
  昨日,证监会颁布了《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将监管的矛头指向了股市“黑嘴”。从明年1月1日起,在异地招收会员、以推荐股票的方式明示或暗示投资者一定获得收益等13种行为被定义为违规,咨询机构和操作者将受到严惩。

  股市“黑嘴”的5大禁区

  在13条规定中,有5条规定明确了咨询机构哪些行为是违规的,为投资者鉴别股市“黑嘴”提供了方便。

  1、招异地会员违规

  规定:不得通过参与卫星电视等公共媒体栏目,在注册地及分支机构所在地之外招收异地会员。

  解读:以前,广播、电视、卫星电视等公共媒体上经常有咨询机构招收会员的服务,如果投资者很想成为某咨询机构的会员,一定要先弄清楚该咨询机构的注册地或分支机构在哪里。如北京的投资者,只能成为注册地或分支机构在北京的咨询机构的会员。因为咨询机构异地招收会员属于违规。

  2、“免费赠股”是陷阱

  规定:不得以“黑马推荐”等方式明示或暗示投资者一定获得投资收益,也不得以“免费赠股”等营销方式招揽业务。

  解读:“某某老师昨日推荐的股票今日涨幅已超过5%”“在本周成为会员的投资者将免费获得本机构赠送的股票一只”……今后,当有咨询机构再向您这样大肆宣传某某股票必获利时,投资者一定要清楚,这都是咨询机构招收会员的陷阱,该机构这样做的同时已经违规。

  3、不能轻信诱导性广告

  规定:不得以夸大、虚报荐股业绩等方式,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宣传及营销活动,或传播其他虚假、片面和误导性的信息。

  解读:“未来快速增长的五只股票!”“下一个涨停板是谁?”今后,这样具有诱导性的广告宣传及营销将被禁止。咨询机构不能以这些片面的、带有误导性的言辞来招揽会员。

  4、“约定分成”也违规

  规定:不能直接代客操作,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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