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价下跌该谁买单 法院受理63户退房诉状 |
| www.cnfol.com 2005年12月16日 14:48 北京青年报 余美英 |
■杜跃平律师透露请他代理诉讼的业主还在增加
■住交会门庭冷落
■宝山区法院下周开庭
法院受理63户退房诉状
上海大华水岸蓝桥83户业主集体退房事件进入司法程序———
■核心新闻
元旦前法院将有两次开庭
本报报道的上海大华水岸蓝桥83户集体“暂停还贷,要求开发商退房”的购房人“赔钱也要退房事件”又有了新进展。昨天下午,他们的代理律师上海市跃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杜跃平告诉记者,截至昨天,已经有63位购房人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因房价的变动,位于上海中环西北部的市郊结合部的楼盘大华水岸蓝桥83个集体提出退房的业主多是在该楼盘12000元/平方米至14200元/平方米的高价位销售期间买进的,而目前水岸蓝桥跌到了八九千元/平方米。按照当初购房时签订的补充条款,83位业主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并承担3%的违约赔偿金及其他费用。
83位集体退房人之一黄小蕾告诉记者,昨天已经接到法院的通知到法院核实了身份。“法院的工作人员考虑到我们标的物比较大,诉讼费用会比较高,建议我们慎重。我很坚定地告诉他,我们希望通过法院尽快退房。现在退房,付出违约赔偿金和诉讼费用也比不退房合算。”
在前天接受记者采访的周先生再三向记者强调:“我们已经根据购房合同补充条款第三条的规定———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3%,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两次书面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走上法庭也是为了尽快退房。”
据杜跃平律师透露,年前大华水岸蓝桥业主退房诉讼案将有两次开庭,分别是12月21日和12月29日。而随着上海房价的变化,不再考虑较高的诉讼费用,这两天和他联系,请他代理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业主正在增加。
■第一访谈
问题关键是3%“止亏点”
昨天傍晚,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和上述几位业主一起去过法院的律师杜跃平。在谈到目前上海涌动的退房风潮以及他所代理的大华水岸蓝桥63户业主退房民事诉讼案的时候,杜跃平认为,楼市变动,业主退房应该按照法律以及当初购房时签订的合同条款解除购房合同。目前他所代理的大华水岸蓝桥63户业主诉讼案是有理有据地“解除购房合约”,有别于上海其他楼盘出现的因为房价的变动导致购房人没有任何根据地要求退房或赔偿。
杜跃平认为,根据上海市的房屋预售合同,购房人只有在以下5种条件下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一是暂测面积和实测面积不一致;二是开发商在没有征得小区业主的同意下擅自变更房屋建筑设计;三是开发商不按时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四是开发商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五是所购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如果购房合同没有补充约定,购房人只有在上述5种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即退房。而根据大华水岸蓝桥的这63户的购房合同,他们除了有上述5种解除合同的权利外,合同追加的补充条款又赋予了他们一条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业主屡次提到的补充条款第三条: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3%,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也正是如此,杜律师对胜诉抱有很大信心。
杜律师认为,开发商当初提供的这条合同约定,让很多购房人把“止亏点”定在3%,即买了后,即便单方提出退房,亏掉的也只是购房款3%的违约金;而现在房价的下跌已经远远超过3%,开发商如果不退房,他们亏掉的就不只是3%,这是问题的所在。
■连锁反应
大开发商低调参加住交会
在退房事件面前,上海的开发商一直保持沉默。从12月12日到昨天,四天的采访中,从宝山区到普陀区,从浦东到浦西,记者走访了上海楼市大大小小60多家楼盘。不管是有没有退房事件发生,没有一家开发商肯接受记者的采访。退房的开发商对记者的态度多是推托有事不接受采访,几家勉强和记者见面的开发商一再表示“只是私下聊聊,不能透露我们公司名称”。 |
| 共 2 页 1 [ 2 ] |
|
|
|
|
|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夹】【收藏到 网摘 博采】【评论】【推荐】【打印】【大 中 小】【关闭】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