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16条优惠政策的“金融新政”19日在京出台,旨在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落户北京,促进首都金融业的发展。
    这16条政策是以“实施细则”的方式出台的。去年2月,北京发布了《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分析人士认为,《意见》的出台为北京发展金融业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且优惠程度不亚于深圳和上海,但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
    此后近一年内,在北京市政府的安排下,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地税局和人事局以及西城区金融产业办公室共同制订了《意见》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
    记者了解到,细则对北京现有和新进入的金融企业在税收、购房或租房补贴、人才引进及职工子女入学落户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例如,在金融街等北京金融功能区设立金融创新发展基地,进入该基地的中小金融机构在初创阶段可申请周转办公用房,三年内免交租金;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京的金融企业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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