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证券要闻 >> 正文
央行吴晓灵呼吁应给私募基金以合法的地位
www.cnfol.com 2006年11月05日 10:21 证券日报 吴晓灵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昨日在"国际金融架构和新兴市场中的金融监管国际研讨会"上表示,中国已经有了设立私募基金的条件,应该给私募基金以合法地位,建立创投资金的筹集机制。

  吴晓灵认为,设立公司型的私募基金有利于对我国市场的管理,用股本方式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对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也是十分有利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用自己的钱去投资、自己承担风险是财产权的实现方式。美国之所以能成为成功的创新型国家,是因为有发达的资本体系,其中拥有大量的私募基金,美国对私募基金的管理主要是对投资人数的限制和对投资者财产量的限制。

  吴晓灵指出,"中国已经有了设立私募基金的条件:一是具有大量的富裕资金,二是《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改为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公司创造了条件,投资型公司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了。"

  吴晓灵认为,金融监管的重点应放在严格监管以存款方式或者以机构自身负债的方式间接筹集资金的人。如果是投资人拿自有资金投资,就应该建立投资人自担风险的机制。而且,需要区分合格投资人和一般投资人。她希望,正在制订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能对合格投资人作一些规定。

  "如果要用私募基金来推动产业投资的发展,就需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完善的退出机制,"吴晓灵补充说,目前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有非上市公司股权难以流动和限制高收益债券发行等,应该积极吸取以往的教训,充分利用电子报价系统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而管理的重点应该放在信息披露和对券商的监管。
A股港股全掌握:168行情系统免费使用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热点文章
  最新文章
 
  精彩推荐
  最新资讯
  推荐企业
  招商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