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据看税收是直观而准确的视角。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与有关方面联合发布2006年度十大税收数据后,不少人希望看到更进一步的阐述。就此,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副司长王道树给予回应。他的阐述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十大税收数据带给人们三个欣喜。
在税收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收入结构更趋合理
王道树说,从数据看税收总体情况,2006年的税收总规模是1994年(税制改革第一年)的7.4倍,是“十五”初年(2001年)的2.5倍。去年我国当年的税收增长了6770亿元,比1995年全年的税收总额还要高。这反映出随着经济的增长,税收收入迅速增加,国家财力不断增强,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与此同时,收入结构正向政府所期望的方向调整。2006年,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合计9533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是25.3%,比2005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流转税虽仍是我国的主体税种,但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了0.8个百分点。从区域结构看,西部地区税收收入增长领先。2006年,三大区域税收收入增幅东部为21.7%,中部为21.5%,西部最高,为23.8%。
宏观税负稳步提高
2006年,我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8%,比2005年提高1.1个百分点,宏观税负稳步提高。王道树认为,这既表明我国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升级进程进一步加快,第二、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也反映出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正显著增强,税收遵从度正显著提高。同时也体现出全国税务系统税收征管能力正不断增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继续提高。
据了解,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分类统计,按不含社会保障税(或社会保障基金)口径计算的宏观税负是:2000年—2003年,23个工业国家平均为29.5%—30.1%;2000年-2002年,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为21%左右。按包含社会保障税(或社会保障基金)口径计算的宏观税负是:1990年—2002年,工业国家平均水平为37%—41%,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为26%—29%。比照这些数据看,我国的宏观税负与国际相比仍属较低水平。
税收宏观调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王道树从多个方面分析了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所体现的税收职能和作用。比如:为更好地发挥消费税正确引导生产消费、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调节收入分配等职能,我国从2006年4月1日起调整消费税政策。数据显示: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税目,全年增收424万元;取消了具有大众消费特征的护肤护发品税目,减收8.03亿元;新增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2个税目,增收1.61亿元;调整小
汽车、摩托车税目税率,提高大排量车型消费税税率,降低小排量车型消费税税率,增收1.6亿元。据统计,2006年消费税政策调整共增加收入8.93亿元。
为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所得,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费用扣除标准。2006年,3个调整项目个人所得税虽然继续保持增长,但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11.2个百分点,个别地区出现负增长,3个调整项目占个人所得税收入的比重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据统计,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后减少纳税人2000余万人,一大批中低收入者因不用纳税或纳税减少而得到实惠,实现了制定政策的初衷。
2006年,出口退税政策得到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取消了汽油、煤炭、天然气、有色金属等商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钢材、水泥、玻璃、陶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从而抑制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同时提高了重大技术装备、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等高新技术产品、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日前发布的2006年度十大税收数据是:税收规模达到37636亿元;税收收入增幅达到21.9%;宏观税负为18%;所得税比重提高0.7个百分点;消费税政策调整增收8.93亿元;资源税增幅达到45.3%;全年办理出口退税4285亿元;西部地区税收增长23.8%;东北增值税转型退税43亿多元;个税调整减少纳税人2000余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