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盈投资为财愤曝重组内幕 浪莎借壳长控遇阴沟
www.cnfol.com 2007年03月15日 15:21
21世纪经济报道 周扬
S*ST长控(600137。SH)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暨定向发行股份方案获得证监会“有条件通过”,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申请办理股权过户及定向增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等手续。公告中未提及何为“有条件通过”。
就在这个关键节点,重组方浪莎集团因为合同纠纷被告上法庭。原告上海瑞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瑞盈投资)认为,浪莎集团在收购S*ST长控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双方的合同履行约定,很多环节存在违规行为。
几年前,浪莎集团董事局主席翁荣金就有上市的打算,苦于大规模股改开始,再融资与新股发行被叫停一年,浪莎转而选择借壳上市。
2005年下半年,浪莎集团找到瑞盈投资,希望后者为其寻找上市公司壳资源。2006年4月12日,双方签订《财务顾问协议》,约定瑞盈投资为浪莎集团收购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
正是这份协议,为后来的官司埋下了隐患。
瑞盈投资先后为浪莎物色了4家上市公司,最后选定S*ST长控,看中的是这个壳股本比较小,只需要拿出很少的现金就可以实现收购。
1998年4月上市的S*ST长控,原名四川长江包装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2年零10天便被ST,多年来一直在寻求重组方。
浪莎和S*ST长控能够一拍即合,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S*ST长控的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市进入浪莎集团投资西部的视野;二是宜宾的纺织企业——丝丽雅集团——是浪莎的上游企业,如果浪莎到来,则可以为宜宾打造纺织业完整产业链。基于这个因素,宜宾市政府对浪莎格外中意。
重组内幕
经过瑞盈投资的安排,2006年4月18日,浪莎踏上了收购S*ST长控的四川之旅。
浪莎集团董事局主席翁荣金、投资部经理何健,连同瑞盈投资的两位顾问,于2006年4月18日到四川宜宾市考察,宜宾市政府高层出面接待。
宜宾方面表态说,S*ST长控的重组有几个条件:一是国资委持有的57.11%股权转让底价为7000万元;二是一次性付款;三是浪莎集团还要通过市里的考察。
2006年4月26日,宜宾市副市长马平去浪莎集团考察,这位主管招商的副市长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丝丽雅集团是宜宾历届政府扶持的企业,宜宾有纺织业基础,浪莎集团最符合我们的要求。”
马平去完义乌之后,瑞盈投资代表重组方写了《投资建议书》并提交给宜宾市政府,该建议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以“净壳”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并通过注入优质袜业资产的方式支付股改对价;二是在宜宾当地建立袜业生产基地;三是参与房地产开发,建设一个小商品城。
这份建议书曾交给翁荣金过目,“他没改动几个字,只是把总投资10亿元改成25亿元,解决就业人数增加到2000人。”瑞盈投资副总裁苏建平说。
2006年5月2日,宜宾市委、市政府就这个投资计划开会讨论,在商讨了浪莎方面的投资建议后,吴光镭等三个正、副市长带领一个15人的官员考察团再赴浪莎考察。
此次行程之后,宜宾市政府在2006年5月15日出具了一份复函(宜府函[2006]82号)。
宜宾市政府在复函中承诺:浪莎集团以7000万元收购“长江控股”的壳,后者的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人员为零。另外,浪莎集团投资宜宾的袜业生产基地项目,扣除各种优惠政策后,一年之内到位资金达到3亿元人民币以上,即以额外优惠政策的方式予以一次性弥补或扣减2000万元人民币。
“实际上,浪莎集团只要拿出5000万元现金,就可以完成收购。”苏建平说,瑞盈投资的建议和方案最终被浪莎采纳并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