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极大程度地改变了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格局。一向与流通股东缺乏共同利益基础的非流通股东终于也关注起股价和市值,这在相当程度上消除或缓解了上市公司治理缺陷。然而同时,公司治理监管面临新考验:由于市场操纵主体可能发生位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坐庄动机增强,短期化经营可能性增加。一个大股东庄家时代?
股权分置条件下,不同股东--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之间缺乏共同利益基础。大股东股权不能流通,其所持有的股份价值与市场股价的波动没有联系,因此对股价漠不关心。净资产是国企考核的主要标准,也是非流通股转让的主要定价依据。大股东,尤其是国有大股东,对通过股权融资提高净资产有强烈偏好,即使导致股价下滑也符合大股东的利益取向。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现象,即管理层通过资产并购和转让等方式,损害流通股东利益。
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的股权价值和二级市场股价的关联度提高,更加关注公司市值。大股东对股价的关心使得公司股东间的利益基础趋于一致,股价和市值有望成为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了促进公司市值增长,必须努力提高公司业绩和利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动机减弱,这在相当程度上消除或缓解了上市公司治理缺陷,提高了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但改变仅仅如此吗?
共同基础形成
股价和市值成为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这给公司治理结构带来四大积极影响
具体而言,大股东利益机制发生变化,将导致大股东行为发生几方面的变化,并对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带来积极影响:
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会减少。由于大股东资产价值与市值挂钩,损害上市公司资源的不平等关联交易行为将不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益取向,在幅度和频率上会有一定程度的减少。
大股东注入优质资产和推动整体上市动机增强。一方面,全流通使大股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可以按照流通股价进行定价,公平合理;另一方面,全流通市场下市值的放大效应、财富效应将吸引大股东把优质资产放到上市公司中,大股东更可能倾向做大做强而非掏空上市公司。这将推动上市公司整体上市,也即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一定的金融手段将其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置于上市公司旗下。
在全流通环境下,整体上市对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四大好处:
一是符合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避免母公司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二是通过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将母公司未来的增长能力充分套现,从而提升母公司整体价值;
三是为母公司旗下的其他业务提供市场融资渠道;
四是大股东保持控制权的需要。
在全流通背景下,很容易出现控制权争夺。而控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后,其持股比例有所下降,也希望借助于整体上市过程中的定向增发路径,获得增持股份,以巩固控股地位。而且,持股比例的提升也有利于在日后的收购与反收购中占据较为主动的地位。
大股东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将减弱,公司(实质上是大股东)融资行为会在收益与风险的匹配过程中趋于理性。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的融资选择体现的是大股东的行为偏好和利益趋向,国际上常见的融资优先序选择几乎不存在。而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由于包括大股东在内的所有非流通股股东的股票价值都市场化了,非理性的融资选择客观上会影响股票价格。这实际上形成了市场化的融资成本机制,从而使上市公司遵循优先序融资选择路径。
大股东更加注重与投资者的关系。在股权分置改革前,由于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利益不一致,公司(大股东)对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往往受到忽视。但在股权分置改革推出后,在与流通股东沟通确定支付对价水平过程中,大股东注重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努力学习和运用投资者管理技巧。在全流通背景下,投资者关系对公司的长远发展非常重要,公司(大股东)将更加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其中一个最明显的变化是,证券分析师普遍反映,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的董秘更加主动地与分析师进行沟通,为分析师提供更多的关于公司经营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