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港澳台财经 >> 正文
全球首宗BT侵权案香港终审法院驳回被告上诉
www.cnfol.com 2007年05月18日 19: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五月十八日电 针对全球首宗BT“点对点”技术在网上分发侵权复制品案,香港终审法院今日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判刑。

  香港终审法院判词指出,上诉人透过BT“点对点”技术上载三出侵权电影供网友下载,他已成功地将侵权复制品分发予他人。因此,终审法院肯定了他被定罪是正确的,并驳回了上诉。

  终审法院的五位法官,一致裁定驳回上诉,被告需要即时入狱三个月。据悉,该被告在二00五年一月被拘捕,同年十一月在裁判法院被判定罪名成立。

  香港海关助理关长谭耀强今日在回应此案时表示,香港海关欢迎终审法院就上诉案件的判决。这判例肯定了在互联网上利用BT软件上载侵权种子作为分发侵权复制品的行为是触犯《版权条例》的刑事罪行。

  根据香港《版权条例》,任何人在没有版权拥有人的特许下,并非为任何贸易或业务的目的,亦并非在任何贸易或业务的过程中,分发该版权作品的侵犯版权复制品,达到损害版权的拥有人的权利的程度,可被检控,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

  对于终审法院驳回被告的上诉,香港城大副教授郑利明认为,判决对于阻止网上非法上下载活动,有警戒作用。(完)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彩推荐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推荐企业
  招商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