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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首富陈保存被控三宗罪
www.cnfol.com 2007年06月17日 10:04 《财经》 范军利
  陈氏父子被控虚增注册资本、挪用资金及合同诈骗,涉案总金额近5亿元;被告方律师做无罪辩护南通首富陈保存案近日在当地中级法院再度开庭,陈保存及其子陈剑被控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三宗罪名。针对检方指控,被告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

  陈保存及其子陈剑分别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南通宝港油脂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宝港油脂),曾为江苏南通最大的民营企业。2004年,宝港油脂位列中国食品工业百强、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排名之中。其公司网站亦曾称,宝港油脂是中国最大的精炼油生产基地之一,亚洲第三大油脂加工企业。

  2005年9月,因宝港油脂拖欠货款,其进口合作方上海金泰国际粮油贸易公司、上海市五矿进出口公司向警方报案。此后,公司遭南通及南京数家银行逼贷,迅速进入破产程序。陈氏父子亦先后被南通警方拘捕。

  据南通市检察院指控,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间,陈保存、陈剑采取“循环空转资金”的手段,三次虚报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9478.9万元。因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导致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巨额债务。

  挪用资金罪名,则指陈氏父子在2003年6月至7月间,先后四次挪用宝港公司资金人民币9268万元,用于其个人在江苏省大丰市注册公司,以及为其所收购的企业偿还债务等经营活动;所用资金的利息均由南通宝港公司承担,至今尚有6000余万元没有归还。

  此外,检方起诉称,宝港公司长期负债经营,运转主要靠银行融资。陈氏父子却于2005年5月至7月签订、履行相关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资金用途,隐瞒公司真实情况,以重复抵押、质押作担保、私刻他人财务印鉴章、隐匿资产等手段,骗取银行资金3.06亿余元。期间,南通宝港公司采用收入不记账、增加固定资产不记账以及隐匿公司债权、股权等手段,隐匿资产6000余万元。

  庭审中,被告方面对检方指控罪名全盘否认。陈宝存称,宝港公司三次增资行为完全是为了配合地方政府“树立南通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形象”,以及获取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上的优惠,而非为了获取更大的银行贷款规模。

  针对“挪用资金罪”指控,辩方律师表示,宝港公司完全属于陈氏父子私人拥有,其调用本企业资金的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财产权。

  辩方同时认为,检方所控 “合同诈骗罪”不成立,宝港公司的银行贷款完全属于正常的融资行为,并无扩大。大豆进出口企业由于经营的特殊需要,存在周期性短期信贷资金流量较大的特点。企业正常的流动资金也在七八亿元,因而融资规模相当大。辩方认为,宝港油脂出现问题完全源于因外力因素而导致的资金链断裂,扰乱了企业正常经营。

  一位了解内情的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宝港油脂原为生产型企业,后为扩大收益向原料进口上游扩张,资金链骤然紧崩,最终断裂。其采用的保证金加关联企业信用连带担保的贷款模式,亦为外贸企业所常见,如其虚构贸易背景,方构成违法。在南通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控方概括地认定宝港油脂制作虚假购销合同,但并没有指出与具体贷款相关联的案例。

  陈保存父子案三项罪名涉案总金额近5亿元,已构成南通市迄今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此次庭审双方控辩激烈,最终未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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