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南京市江南八区将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保。根据南京市政府批准的文件,包括城镇老年居民(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婴幼儿,在校中小学生,市属大中专院校学生,在该市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劳动年龄段内的“三无”居民(无用人单位、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的居民)等共约92万人,只要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在规定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据测算,财政补贴总额达1.2亿元。据悉,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等可参照江南八区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统筹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办法。(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