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2006年报报表统计,约有37%的利润来源于投资收益。由于交叉持股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抢眼表现,投资者也开始更加关注这 一群体。长江证券在最近的研究报告中特别指出:在新的会计准则下,交叉持股的股权将出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可售出金融资产”两个新的会计科目中,规 定必须其以公允价值入帐,这意味着这些交叉持股公司面临价值重估机会。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交叉持股情况非常普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 内上市公司交叉持股为340例,上市公司参股银行361例(上市及非上市),参股保险公司68例(上市及非上市),参股综合类券商270例(上市及非上 市),参股经纪类券商8例,参股信托公司68例(上市及非上市),参股基金管理公司20例。
交叉持股带来股权增值
长江证券认为,股权增值的根源是在适当的会计准则下,标的企业资产价格膨胀所引起的资产重估。资产价格膨胀的原因首先是由中国目前的宏观经济所决定的,其次则是企业经营环境的改善带来的资产增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这一规定,上市公司进行短期股票投资的,将不再采用原来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而将纯粹采用市价法,此举将使上市公司在短期证券 投资上的损益浮出水面。这就意味着这些交叉持股公司面临价值重估机遇。
因此,按新的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对于其股东地位可以做出最有利 的安排。对于相对和绝对控股股东来说,股权投资将会是长期的,这部分股权以成本法计量,控股公司的收益或分红将会合并到企业报表中,这是其分享投资股权的 一般方式。而对于少数股东来说,享受企业分红可能并不是最好的方式,最好的方式是把股权投资这项放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这样不但可 以获得股权投资收益享受股东权益增值和分红(同股同权),而且二级市场的价格变动也能够体现出来,以获取双重收益。
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特征明显
从海外证券市场的交叉持股现象来看,交叉持股使得企业在本币升值过程中享受资产重估的好处,并对企业有正向促进作用。
据悉,相互持股最早开始于日本。不仅财阀集团内出现相互持股,而且非财阀集团公司中也开始有相互持股现象。在上个世纪50年代,日本企业还把相互持股作 为跟银行保持密切关系以获取资本的一种策略,支撑了包含抵押贷款、担保等多种融资手段的运用。相互持股发展的第二次浪潮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外国投 资自由化阶段,这阶段美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大举向日本进行FDI,尤其是闯入了一些日本企业的优势领域。
长江证券认为,中国上市公 司交叉持股和参股的情况不同于日本,日本企业更多的是集团内部子公司相互持股,并且多是银行持股企业比例较高,而企业持股银行比例较低。中国银行业的股权 多在企业手中,其中只有少数金融类企业(如保险)参股银行,而且从其他金融企业的情况来看也是如此,几乎没有金融类企业参股企业的情况,多是企业参股金融 类企业(银行、证券、保险),这是由于中国金融行业的监管所导致的。
在我国,参股银行的企业持股比例都非常低,大部分不到1%。这是 由于中国的企业规模还比较小,大企业组建银行的案例还不是很多,而且国有银行多是由国家控股,其他参股企业只能持有较低的比例。虽然如此,因为这些企业股 本本身也比较小,因此这些股权已经足够能对上市公司产生巨大影响。
中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特征,使得股权投资比日本 更加泡沫化。金融类企业是资产重估的根源,也是泡沫产生的根源,而中国上市公司持有大量的这类股权。可以预见到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股权的泡沫才刚刚开始,除 了已上市金融企业的股权之外,还有大量未上市金融企业的股权,它们一旦上市都将给持股企业带来巨大利润。金融企业上市的扩容才刚刚开始,还有大量的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银行、信托等企业等待上市。
财经点评:交叉持股题材的疯狂在05年我们已经深深体会,我们以为3类参股与交叉持股的上市公司可重点关注:第一类是持有高速增长金融公司的股权,比如持有券商和保险股权的上市公司。第二类是持有本币升值带来重估机会公司的股权。第三类就是持有优质公司股权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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