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土地增值税 武汉暂无措施出台
www.cnfol.com 2007年07月16日 10:02
长江商报
2006年12月1日,北京依当地地税局下发《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二手房交易将对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但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武汉市暂无此项措施出台。
据了解,对非普通住宅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在广州、深圳等城市早已施行。而且,执行的标准比北京即将征收的标准更为严格。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张科长表示,武汉
之所以迟迟未有征收,是考虑到目前二手房交易税赋种类繁多。目前武汉二手房交易须缴纳五税种:个人转让房屋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土地收益金,其中契税由买房者缴纳,印花税由买卖双方缴纳,其余均由卖方缴纳。现在北京开征增值税,应该说是全国的一个试点,之后很有可能就会像二手房交易个税一样在全国推行。
张科长说,在二手房开征个税前,交易量并非像前期所预计的总量暴涨,每日交易量只是稍有上升,可见武汉的二手房交易市场现正在逐步趋于理性。现在土地增值税征收情况各地不一,可能也只是在时间、税率上避免‘一刀切’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