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被盗 讨公道遭遇难题
www.cnfol.com 2007年09月21日 09:54
石家庄日报
花费时间和金钱得到的游戏币、武器装备、Q币等网络虚拟财产被盗后,在现实生活中维护权利时,遇到了种种难题。对此,游戏玩家们十分苦恼,“到底该怎么维护自己的虚拟财产?”
省会翟先生登录自己的游戏账号后,发现账号里的虚拟货币全都不见了踪影。翟先生是网络游戏的铁杆玩家,几乎所有网络游戏公司推出的游戏他都有所涉猎。这次丢失的虚拟货币是《完美世界国际版》游戏里的,是他经过近2年时间,花了不少钱和时间才得到的,按照市面上的价格约合人民币4000多元。
无独有偶,几天前,张同学在电脑上玩一款名为《传奇》的游戏,玩着玩着突然掉线,重新登录网站时,提示框却显示“输入了错误的密码”。原来,他的账户已被他人盗用了。“里面有很多稀有装备,比如说‘龙纹剑’、‘心灵手镯’等,市价折算合人民币1000多元呢。”所有的心血被盗号者一并取走,他心疼不已。
对于这些网上偷盗者,玩家们深恶痛绝。因为他们偷走的可都是游戏玩家投入了大量时间和金钱,积攒出来的“财产”。这些网络虚拟财产,如虚拟货币,不仅可用来购买游戏中的装备、服装等,还可用来购买游戏点卡、实物和一些影片、软件的下载服务等,甚至还能与人民币进行双向兑换。
翟先生说,游戏币丢失后,他立刻联系了游戏公司,想通过他们追回自己的游戏币。但游戏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没有权限来调查玩家的账号及游戏币被盗案件。翟先生的游戏币被盗,他需与本地公安部门网络监察处联系,开具相关协查证明,公司才能让技术人员追查游戏币流向。
当翟先生到市公安局网监处开具“网络协查函”时,被告知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警方无法发协查函。翟先生的游戏币被盗,需由游戏公司等相关单位出具证明,证明这些游戏币属于翟先生,警方才能受理。
游戏公司让公安部门出具“网络协查函”,而公安部门则让游戏公司出具证明,这让翟先生犯了难,“我到底该怎么来维护网络虚拟财产?”
昨日下午,记者向市公安局网监处咨询,工作人员称,虚拟财产被窃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案件,国家对此类案件的办理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如何定性有很大难度。在实际案件处理中,他们是将虚拟财产视同私人财产的,但需要玩家提供权威机构的材料来证明被盗虚拟财产为玩家所有及在现实中的具体价值等等。
对此,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盛强律师说,虽然网络虚拟货币不属于《物权法》中的实物,但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可以用人民币衡量。一旦被盗,就会给玩家造成损失。如果游戏环境有瑕疵或漏洞,运营商有义务追查或配合警方追查。如果不能帮助玩家恢复装备,运营商则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盛律师说,偷盗别人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可能构成盗窃罪,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