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用单元建筑面积概念
据了解,广州目前住房房产证上有三个面积概念:套内建筑面积(俗称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和单元总建筑面积(俗称建筑面积)。前两项数值之和就是单元总建筑面积。
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目前房屋共有权对应的共有建筑面积是通过分摊方式获得的,即把其分摊到户,违背了《物权法》精神。
《意见稿》规定小区共有建筑面积不作分摊,而以“另共有面积”方式注记,并将建筑物的共用部位面积分项列明,使业主更清晰了解自己的共有面积的使用范围及构成要素,并合法有效地运用自己的专有权和共有权。
也就是说,以后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套内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的概念,而没有了建筑面积这一概念了。
概念改变不影响房屋总价
有媒体称该政策会使整套房售价提高,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测绘所人士强调该说法有误,这一概念的改变不会影响每套房屋房价总价。现在开发商计算每套单位的房价,往往是计算包括共有部分建筑、公建配套等所有成本后,加上一定利润后再除以所有可售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出建筑面积均价,然后定出每套房的总价。以后,开发商仍然可以总成本加利润再除以可售房屋的套内面积,计算出套内面积均价,再定出每套房总价。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每套房房价总价是一样的。
但也有业内人士担心,确实该测绘办法不会对房屋总价造成影响,但房屋单价根据共有面积分摊比例可能会上涨15%以上。
此举能防开发商面积欺诈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人士表示,《意见稿》出台将能防范不良开发商通过房地产测绘来欺诈业主。如作为专有部分的人防地下室、车库等,有不良开发商会把人防地下室和车库也作为共用面积分摊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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