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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炒股收入震荡股市 专家称只申报不纳税
www.cnfol.com 2007年11月17日 09:24 深圳商报 黄炎
  国税总局要求对炒股和卖房收入进行纳税申报的消息再度引发市场恐慌,周五深沪股指一度遭受重创。事实上,这是自10月末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后,市场又一次引爆关于资本利得税的恐慌。而相关业内人士昨日在采访中称,将炒股收入单列申报与实际纳税在程序上并无必然联系,且中国目前征收资本利得税的条件尚不成熟,投资者不必过于紧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前日公布的最新修订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自2008年1月1日起,高收入者进行个税申报时要明确填写炒股和卖房的收入。由于2006年11月,国税总局公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只笼统地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要申报财产转让所得,而新版表格在财产转让所得一项中,特别增加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个申报事项。而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将股票转让所得单列出来,进一步引发了市场对“资本利得税”的想象。

  对此,税务部门有关人士昨日解释称:根据规定,股民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股票转让所得后盈亏相抵为正数的即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则按“零”申报,而2007年度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只须汇总个人在2007年度卖出股票的盈亏,并不计算尚未卖出股票的“账面盈亏”;同时,报税仅限年收入超12万元的高收入者,而对炒股收入征税必须先由税务总局下发相关文件,因此单列申报并不等于纳税。

  尽管今年6月,有关部门曾明确表示,“我国尚无征收资本利得税计划”,但国税总局此次特意修改申报表的意图,不得不让人猜测是为未来炒股收入征税做准备。而业内一直认为,如果目前开征资本利得税,给股市的利空影响可能是根本性的。

  对此,联合证券研究所市场策略研究员范海洋表示,股市的上涨本身不是一件坏事,管理层需要打击的是投机氛围的膨胀,而不是打压股市。相反,由上涨而带来的违法违规事件才是管理层关注的重点。另外,目前股市上涨的局面给许多大盘蓝筹股的发行和整体上市提供了极好的时机。

  范海洋认为,管理层调控股市的手段有很多种,不一定非要动用征税的方式。如果开征资本利得税,总体上很可能“失大于得”。而利用征税方式打压股市导致国民财富缩水,也不符合政策大背景。

  中投证券宏观分析师魏燕宁则分析指出,虽然西方国家经验表明最适当的资本利得税率约为15%,但各国政府最关注的仍是税率变化对于资本市场的影响。过重的证券税收会提高股市的资金成本,降低资金回报率,导致金融资产价格下降,最终将引发大量资金套现离市,不利于新兴证券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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