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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措施过于宽松 上市公司频现高管违规炒股
www.cnfol.com 2007年11月26日 06:44 北京商报 陈洁
   中央财经大学郭田勇教授则表示,由于惩罚措施过于宽松,造成上市公司高管违规炒股屡禁不止。建议应该在法律上和行政上对此进行进一步的严格规定。

  证监会有关“6个月内不得连续操作自家股票”的规定似乎又成了上市公司的耳旁风。11月12日至11月22日,短短10天,就有 中兴通讯、深圳华强和风帆股份等3家公司的3位高管曝出违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件。

   据上市公司公告显示, 中兴通讯高级副总裁周苏苏11月12日买入公司1万股,此前9月4日她曾卖出1万股,以收盘价计算两次买卖股票的差价达到9.5万元。11月16日, 深圳华强的独董周钰林卖出11月12日刚刚买入的股票。11月22日, 风帆股份披露董事长陈孟礼卖出本公司股票获利38.57万元。

   上市公司对高管违规买卖股票的解释是对法律理解偏差、失误和不知情导致。

   但中信建投分析师刘杨对此表示可能性不大。“很多公司上市时是有承诺的,怎么会犯这一低级错误呢?”对于上市公司高管违规炒股在股市调整时日益增多的情况,刘杨认为高管的投资心理和普通人类似,部分高管扛不住股市连续调整。

   不过私募基金经理吴国平认为上市公司高管不会为此蝇头小利而冒风险。“上市公司高管工作繁忙,很多东西忽略并非难以理解。”

   中央财经大学郭田勇教授则表示,由于惩罚措施过于宽松,造成上市公司高管违规炒股屡禁不止。“高管利用内幕交易炒股能查出来的毕竟是少数。如果查出来却不用受到太大的惩罚,高管铤而走险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建议应该在法律上和行政上对此进行进一步的严格规定。”郭田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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