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国家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正式施行。记者11月27日从沈阳市房产部门了解到,今年,沈阳市已发放廉租补贴2000多万元,还把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租赁补贴范围由城区扩大到全市。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中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一直把为城市低收入、低保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作为为市民办的实事之一。沈阳市自2004年以来开始建设政府补贴房,3年来已累计建设完成185万平方米政府补贴房,解决了3.7万户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难题。
今年,全市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居住困难。买不起房的,可以申购政府补贴房或是低价房;租不起房的,房租由政府埋单;就连失地农民也住进了楼房。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租赁补贴2000多万元。
以东陵区为例,今年东陵区有83户特困户享受到了廉租房待遇。廉租房每套平均5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租金2元,特困户自费交纳5角钱,余下的1元5角钱由政府承担。
9月底,沈阳市还下发了《沈阳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审核及公示办法》,规定从10月1日起,只要符合条件的沈阳市各区(开发区)、县(市)的老百姓,都可以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廉租住房,成为廉租住房的受益者。(记者 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