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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买房契税滞纳金3日起办理
www.cnfol.com 2007年12月03日 09:1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蒋乐进) 有房的市民要留意了。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东莞市契税滞纳金制度前日正式执行,财政部门称由于前日(12月1日)是星期六,相关业务在今日起开始办理,逾期未办理相关契税手续的业主将被收取滞纳金。财政部门提醒新买房的市民应留意合同生效时间,在合同签订的30日内办理契税业务,否则将按日收取滞纳金。

  90%以上契税已清缴

  11月30日是延迟执行契税滞纳金制度的最后一天,记者在东城财政分局看到不少市民排队清缴契税的市民。市民张先生办理完后松了口气,他说自己也不记得具体期限,幸亏急忙来办理搭上了“末班车”,“也挺快,十几分钟就搞好,再迟的话就要扣滞纳金了,我自己算了下,如果交可能就要四万多块钱呢。”

  据悉,有关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的通告》,经本报等媒体报道后,广大纳税人主动到财政部门办理契税纳税手续。截至2007年8月底,东莞市已清缴契税90%以上,到11月底已清缴契税97%,基本完成了契税清缴工作。对部分提交资料但未缴纳契税的纳税人,财政部门都已进行了通知。

  签购房合同30日内须缴税

  东城财政分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已用电话通知业主前来缴纳契税,对于没有电话联系方式的业主,工作人员将名单发给各个楼盘。“从12月1日开始,我们按照市有关文件收取滞纳金。”据介绍,滞纳金最高可按总税款的千分之二收取,而且是按日征收。

  市财政局农业科副科长叶丽云说,市民在12月1日后新签购房合同时应注意生效时间,因为缴纳契税一定要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理,如果超过期限将要加收滞纳金。“契税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时间,不是2007年12月1日,而是从签订合同的第31天开始的,所以还没有缴纳契税的市民,请尽快去办理,避免加收更多的滞纳金。”财政部门提醒市民: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平时应多留意契税征收等相关政策和信息,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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