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会相信52.8%的房地产企业都亏损?
www.cnfol.com 2007年12月04日 11:43
中金在线
最近,北京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的报告显示,2006年北京市房地产业行业收入超过2235.6亿元,利润超过175.9亿元。但从整个行业来看,由于企业经营状况差距比较大,企业亏损率达到了52.8%。
这真的是一个令公众大惊失色的报告,也是一个令房地产开发商无比振奋的报告。这是因为,自1981年我国第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诞生以来,作为改革开发产物的房地产业,从未面对如此众多的指责和批评。可以说,目前在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已经成了“坏人”的代名词。也难怪,作为号称具有专业分工优势的企业,虽然不懂得造房子,但仍可以唯一房屋提供商的身份,向公众索取高出自建房成本数十倍的价格,从而把那些购买了住房的消费者推入“房奴”一族。这样的房地产开发商,其实质不过是一个专业从事房屋加价的、以倒买倒卖土地为业的中间环节。现在的情况是,正是这个中间环节,而不是房屋的生产者,成了制造庞大亿万富豪群体的机器。民众的生活,也随着一个个房地产富豪的诞生,而陷入日益萎顿的状态。民众对于开发商暴利的意见,又岂是通常的语言能够表达的呢?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卖菜的贩子大多数都变成了亿万富翁,我们还能不能吃得起菜?而政府仅仅看到蔬菜贩卖带来的创利功能,就将其列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大力扶持,可知民众的维生素摄入量,将会是何等的贫乏!
作为赚钱赚到手软的房地产开发商,对于暴利所能抗辩的,无非就是两点:一是要求批评者对“暴利”给出一个精准无比的定义;二是坚决不承认暴利的存在。关于暴利的定义,我这里不作赘言。至于坚决否认暴利的存在,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来自统计部门的“权威”数据。
最早作为开发商否认暴利依据的,是2005年底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经济普查数据。2004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为14740.6亿元,利润总额1225.5亿元,销售利润率为8.3%,这个数据在各个主要行业中,仅仅属于中等水平。然而,上述数据其实是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服务企业和其他企业在内的“平均值”。在全部行业主营收入当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13315亿元,占全行业的比例为90.3%;实现利润总额1035.2亿元,占全行业的84.5%。可见,无论是主营收入还是实现利润,房地产业开发活动都称得上是当前我国房地产业的主体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