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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分红10%只是开始 或引发二级市场分红潮
www.cnfol.com 2007年12月16日 08:30 华夏时报 包涵
  颇受关注的“央企分红上缴”终于有了明确结果。烟草、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缴利润的10%;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缴5%,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缴比例3年后再定。

  依据这个标准估算,央企今年可向国资委上缴500亿现金红利。

  巧的是,办法出台没有多久,就传来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向政府汇报政策性亏损申请补贴的消息。

  10%只是开始?

  “收缴红利只会对试点企业的集团层面造成一些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业绩。”谈及管理办法对企业业绩的影响时,著名企业投融资专家郑磊告诉记者,国有资本收益只是向一级企业收取,对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所属控股参股企业的利润没有直接影响。深圳的国企上缴红利由来已久,并没有对企业构成太大的负担。

  记者在近日致电中移动市场部时,对方表示,10%的比例不是很大,公司可以消化。不过这个比例今后还有提高的空间,这种提高的预期比较令人担心,“10%恐怕只是个开始”。

  对此,郑磊表示,这个比例肯定是要提高,这也许是国家的一种初步试探,央企的蛋糕很大,稍微切一块既不至于伤筋动骨,也不会让这些大户在隐瞒收益上面动太多脑筋。其实央企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代全民进行经营获利,理应向国家分红,将财富交给国家进行再分配,企业需要追加投资,也应该纳入这个分配体系,这是它们的义务。

  他还称,《办法》里规定的第一类资源特征企业多属国有垄断企业,纯利润很高,但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收法还是应加以区别。烟草、电信类企业,30%也不算高。可有的企业尽管利润很高,但投入也很大,分红确实会对它的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其实,我是主张国有资产从无关国家安全和民生的领域完全退出的,这样剩下的都是巨人。而把分红的担子压在这些巨人身上,其实还比较合理,也算是一种‘垄断性收益税’吧。”

  或掀起二级市场分红潮

  那么这块石头掷到二级市场又会掀起怎样的波澜呢?

  “分红对石油、石化、电力等行业的负面影响存在,主要体现在抑制企业再投资和流动性上面,但冲击不大。”东莞证券首席分析师李大霄对记者分析,上缴利润有利于减少现金,提高企业的资金成本,从而遏制固定资产投资膨胀。此外,母公司利润减少,一定会在上市公司的经营上下工夫,使上市公司步入良性轨道。长期来看,也将加大企业的重组动力,有助于使股市的估值水平趋于合理。

  他还分析,作为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随着母公司向国家上缴红利,它们也有可能逐渐向母公司上缴红利,这将产生一连串的连锁反应,或将掀起二级市场上的一个分红的热潮。

  高盛的分析师也表示,由于大部分上市国企去年向股东的派息已超过30%,市场一般预期今明两年的派息比率会维持相同水平。而目前这些垄断性央企的现金盈利都很强劲,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息政策及融资需要带来实时影响。

  别让垄断搭了顺风车

  长久以来,资源性垄断企业一直独占着整个行业的生产资源和市场资源,他们的巨额利润来自政策优势的天生赋予。

  “关于垄断的合法性问题,一直存有争议。此番上缴分红,容易让一些企业产生它的垄断行为已经正当合法了的错觉,使不公平竞争延续,公众利益受损。”郑磊说,做大做强绝不是坏事情,但不能对“控制力”产生误读,国资本质上是全民共有,不是谁的私人财产。当单个国有企业的利益诉求发生变形的时候,也可能与公众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发生抵牾。具体表现为隐形提高产品价格——能源价格本身也会调的——最终,让羊毛出在了羊身上。那么所谓的分红也就失去了意义。希望国家部门在相关操作和监督机制上能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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