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包括以下内容:
保证商品房销售手续合法。开发项目必须“五证”俱全,按规定在售楼现场公示有关证照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保证商品房质量合格。确保主体结构质量符合《住宅质量保证书》要求,在商品住宅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保证商品房广告真实合法。发布广告时必须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广告中载明预售许可证编号和发证机关;商品房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内容必须与实际一致;样板房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平等合法: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签署合同时不得使用欺诈、强迫手段或者订立霸王条款;签合同时必须提醒对方注意补充条款内容;严格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
保证按约定期限交房: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将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保证按规定期限办理房地产权证,合同未作约定的,商品房在交付之日起90天内办理购房者的房地产权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办不出产权证的违约责任。
保证前期物业管理到位。商品房销售合同包含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并依法承担物业保修的责任;制定或联合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并向购房人明示和说明;依法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并按规定办理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承接验收手续,移交物业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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