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于12月14日起施行。其中“用人单位”包括广州市市属及市属以下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据悉,凡一次裁员20人或本月14日至31日内(含31日)累计裁员20人以上、裁员占用人总数10%以上的,均属于规模性裁员,须提前向劳动部门报告审批。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通知》的出台,是为了遏制当前部分企业恶意规避履行《劳动合同法》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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