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2月29日电(记者 杨三军)记者29日从四川省民政厅了解到,中央拨给四川的第一批97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已于日前下拨到各市、州灾区,用于帮助灾区群众解决冬令及春荒期间的生活困难。
四川省政府要求各地务必在2008年1月15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帮助他们解决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让他们渡过难关,能够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继去年遭遇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之后,四川去冬今春持续干旱,今年7月以来又先后遭受6次区域性特大洪涝灾害,灾区工农业生产损失严重,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四川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抢险救灾、灾民生活安置及帮助恢复重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四川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何晓明告诉记者,依据各地的经济状况及灾情严重程度,目前首批9700万元补助金已全部拨付到灾区。省政府要求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