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国内财经 >> 正文
粮食出口税收政策调整
www.cnfol.com 2008年01月08日 14:48 浙江市场导报 何颖

  2007年12月30日,来自财政部的消息,我国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57类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征收为期一年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同时开始对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三种商品涉及11个8位税则号的粮食制粉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这是继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84类原粮及制粉产品的出口退税后,中国政府再次通过税收杠杆抑制近期增长过快的粮食出口,引导粮食向国内供给,稳定国内粮食价格。

  海关总署上周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1月中国出口大米115万吨,同比增长7%;出口玉米487万吨,增长85%;而前10月小麦出口几乎翻了3倍,达到180万吨;大豆出口37.6万吨,增长29%。

  “就大宗农产品而言,取消出口退税使得中国几乎再无出口的可能性。”有粮食进出口商昨天断言,而征收出口暂定关税和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将让人看不到任何中国玉米出口海外,“美国玉米将由此统治亚洲市场”。一位农产品期货分析师表示,即使是心理影响,国内粮价也有可能因此有所走低。

  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本身粮食供应也比较短缺,的确没有必要再补贴出口。但他强调,本次粮产品出口税收政策的变化,更应看作今年以来一系列出口税收政策调整的“一贯性延续”,只是现在瞄准了农产品而已。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收费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推荐企业
  招商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