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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建房产销售风险赔付制
www.cnfol.com 2008年01月25日 11:06 江苏商报 

  【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 周韬 报道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2008年将对房产销售人员和经纪人严格管理。

  记者了解到,南京目前商品房销售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今年,要完善培训制度,修改培训内容和考试办法。要力争出台《南京市商品房销售机构销售人员管理规定》,加大对商品房销售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确保销售人员通过培训、轮训,持证上岗。在二手房销售方面,南京将建立经纪机构和经纪人风险赔付和保证制度。凡发生中介责任赔偿,经纪机构和经纪人都要承担赔付责任,要通过政府行文、合同约定、协会倡导等方式推行赔付制度。今年计划首先在玄武区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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