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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粮油提价需提前十天申请
www.cnfol.com 2008年02月03日 18:01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2月3日电 (记者 刘娟、李怀岩)从2月开始,昆明市规定主要粮油经营企业如要实施价格调整,必须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价申请书面报告。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公告,对涉及成品粮零售行业、食用植物油等5行业的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昆明市虹山面粉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单位)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近期,部分重要商品价格明显上涨。今年1月上旬,全国36个大中城市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8%、43%、46%和51%。价格上涨对广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一些企业趁机哄抬价格。有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侵害消费者利益;有的囤积居奇、搭车涨价;有的超过成本增加幅度不合理涨价;有的提前宣布涨价消息,制造涨价舆论,哄抬价格;还有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制造紧张气氛,推动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此次实行提价申报只是对企业提价的正当性进行审查;调价备案只是对调价的合理性保留干预的权力。目的在于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不是冻结价格,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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