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民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指出,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中央财政按原补助范围对城乡低保对象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金额。
《通知》要求,各地应根据物价上涨情况,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补助。
《通知》还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的影响,采取适当调整低保标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和发放临时补贴、进行节前慰问等方式,确保低保对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 中国证券报历史文章: | |
| · | 沪胶 强势反弹 |
| · | 沪油 高开高走 |
| · | 黄金期现震荡调整 |
| · | 白糖 继续承压 |
| · | 钢材现货走势平稳 |
| · | 棉花 弱势整理 |
| 作者周明其它文章: | |
| · | 国泰基金经理助理张玮:全流通时代更需专家理财 |
| · | 财政部:防止上市公司净利润净资产非合规波动 |
| · | 防止上市公司净利润净资产非合规波动 |
| · | 2008年关键期限记账式国债计划公布 |
| · | 研究报告显示 互联网行业创业投资继续增加 |
| · | 财政部张通: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