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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吃伤 麦当劳赔款
www.cnfol.com 2008年02月19日 12:06 新京报 

  消费者“吃伤” 麦当劳赔款

  一消费者自称在麦当劳就餐后咽部受损,遂索赔300元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 一名消费者因在麦当劳就餐时咽部受损,将北京麦当劳公司起诉至东城法院。昨日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麦当劳代理人在双方没有出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表示愿意赔偿300元损失,并当庭赔礼道歉。

  消费者师女士昨日因故未能参加庭审,委托代理人出庭。师女士代理人介绍,今年1月1日,师女士在位于北宫门的麦当劳餐厅进餐,在吃热巧克力、麦辣鸡腿堡时,突然感到咽部有刺痛感,并感到极度恶心,随即到卫生间呕吐,发现有血迹。医院诊断她咽部损伤。

  师女士起诉索要误工费300元。同时,师女士认为,在就餐感到不适后,麦当劳没有进行妥善处理,一直在推卸责任,所以特别强调要求麦当劳赔礼道歉。

  开庭前,师女士的代理人提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但要求麦当劳对当日发生的食品问题进行调查———当天的热巧克力或者汉堡有没有问题。

  麦当劳的代理人解释,麦当劳的食品都是流水线作业,师女士的食品已无处可寻,同一批食品经查均无问题。

  双方进行质证时,师女士的代理人没有拿出受伤与麦当劳食品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诊断证明。麦当劳方面代理人在与公司进行沟通后,表示愿意赔偿300元损失,并进行“当庭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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