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19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新华社22日受权将这一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发布。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等条款作部分修改。此外,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个别文字作了修改。
这一决定将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也同时授权新华社根据本决定重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