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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担不起“助长房价”之罪
www.cnfol.com 2008年03月06日 08:36 红网 
  “"钉子户"也导致了房价上涨,把开发商都当成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和过街老鼠不公平。”在3月4日的十一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分组讨论中,身为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老总的政协委员穆麒茹屡出“麻辣语录”。(3月5日《新快报》)

  穆麒茹说,“"钉子户"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损害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多数人的利益”,“"钉子户"是个人行为,就是有那么些人在撺掇这些钉子户,说"咱不走,咱就扛着",受此撺掇,个别人没有受到很好的法律教育和素质教育,就开始瞎叫价”。他认为,对“钉子户”过渡补偿的成本,还会落到买房者头上。

  作为一位从地产行业出来的全国政协委员,替房产商道点儿“苦水”、鸣点儿“不平”,公众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穆麒茹委员的所有“麻辣语录”,必须建立在尊重常识、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而不能“信口开河”,潜意识地厌恶甚至公然诋毁“钉子户”。显然,穆麒茹委员还没有搞清两个道理:其一、“钉子户”谋求个体价值与公众谋求降低房价并不冲突;其二、“钉子户”不愿意拆迁,“扛着不走”,是因为他们的个体价值还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受到很好的法律教育和素质教育”。

  诚然,“钉子户”为了个体价值的实现和被尊重,“扛着不拆”,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拆迁时间,加大了拆迁成本,但是,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理物权诉求。你想拆我的房子,好,我支持城市发展和改造,前提是你得让我的个体价值得到最大化的实现和满足,否则,对不起,我不许你拆我的房子,法律也不会允许。曾记得这么一个故事,说英国国有公司安装输油管道,要从一位老太太别墅底下穿过,老太太就是不让:国家怎么能侵犯个人利益呢?的确,没有个人利益哪有集体利益?最后国家认输了,输油管道只好绕开走。与之相比,拆迁补偿问题其实仅仅是拆迁户和开发之间的纠葛,穆麒茹委员称“"钉子户"为了个人利益,损害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多数人的利益”,显然缺乏对个体价值的认知和尊重。

  更加令人难以接受的是,穆麒茹委员竟然认为,“钉子户”扛着不走,是因为“没有受到很好的法律教育和素质教育”,进而“瞎要价”。这种公然蔑视和诋毁“钉子户”的“麻辣语录”从一个全国政协委员口中蹦出,难免会显得特别刺耳。事实证明,“钉子户”扛着不走,恰恰说明他们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他们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苏醒与增强。难不成,在穆麒茹委员眼中,受过法律教育和素质教育的人,就应该乖乖听开发商的话,说让什么时候拆就得什么时候拆,说补多就拿多少?如此,拆迁户还维什么权?我们还要《物权法》做什么呢?

  盲目指责“"钉子户"也导致了房价上涨”,缘于对个体价值的无知;盲目指责钉子户“没有受到很好的法律教育和素质教育”,则是对法律维权意识的无知。看来,穆麒茹委员是该抽时间再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了,免得尽说些外行话,让人觉得太傻太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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