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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资金监管不妨强制执行
www.cnfol.com 2008年03月06日 10:51 东方早报 
  为确保二手房交易期间的买卖双方资金安全,上海市拟在年内引入覆盖全市范围的“第三方监管”制度。然而记者近日了解到,其实类似的制度早已出现,只是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市民在交易时并未广泛使用。(3月5日《劳动报》)

  “第三方监管”不是什么新生事物,自二手房实行网上登记备案以来,各交易中心就陆续开设出资金监管窗口。但据统计,仅有不到5%的客户提出要求资金监管。

  大约40年以前,美国的房地产市场在未进入成熟状态时,也曾经出现过中介公司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现象。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第三方监管”模式被引入房地产交易的资金监管环节。起初是由律师楼代为监管,后来政府逐步出台措施,允许一些持有政府认定资质的独立公司进入监管行业,再后来,中介公司也逐步被许可控制和管理客户的交易资金,但要执行非常严格的管理准入制度。

  符合准入制度、被允许进行资金监管的中介公司,还必须成立一个独立的账户,政府将对这个账户进行不定期的审计,以此来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最为关键的是,在没有买卖双方签字的前提下,中介公司无法动用这个独立账户里面的任何资金,这有效地保证了账户资金的安全性。不难看出,在这个严密的监管体系中,政府部门承担着认定资质、限制准入以及定期审计等责任,而不是对中介行业放任自流。

  俗话说“好的法律还需要好的法官来执行”,有关部门可以将资金监管纳入二手房交易的法定程序,强制所有中介机构建立独立账户等,以此确保交易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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