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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遭瓷砖砸伤 集美家具城管理不善被判赔
www.cnfol.com 2008年03月17日 10:5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宗小姐在定慧桥集美家具城购买建材时,被斜靠在地上的瓷砖砸伤脚趾,为此她将集美家具城及市场商户诉至法院索赔近4000元。近日,海淀法院判决两被告共赔偿宗小姐经济损失483元。

  宗小姐称,2007年9月22日,她到定慧桥集美家具城挑选建材,在邓先生的摊位看瓷砖时,因瓷砖放置位置不当,致使她左脚大拇指被瓷砖严重砸伤。因双方调解未果,她便将商户和商场一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工费等共3919元。

  集美公司辩称,宗小姐在挑选瓷砖时自己不慎碰到了斜靠在展柜下放的瓷砖,当时集美市场出面调解补偿宗小姐100元,但宗小姐不同意,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商户邓先生则辩称,他把瓷砖正常摆放在展柜里面,是宗小姐不小心自己踢到了瓷砖,瓷砖砸到了原告的脚上,过错在宗小姐。

  法院审理后认为,邓先生作为瓷砖的经营者,因其摆放瓷砖位置不当,造成宗小姐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集美公司作为市场的经营者,对市场商户的不规范行为未及时予以纠正,因此集美公司也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宗小姐的误工损失和护理费,因未能提供证据,法院未予支持。

  宣判后,原告宗小姐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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