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必谈房价:请摆脱“价格强迫症”
www.cnfol.com 2008年03月18日 21:08
中金在线 贴吧
时下谈论楼市,无不提“房价”,解决住房问题,就剩“房价”这个问题了。好像房价下跌了、“雪崩”了,房地产业“拐了”,全国人民的住房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人们似乎患了“价格强迫症”。
万科出于自身经营状况的考虑实施促销策略,被夸大为全国房价雪崩的开始;统计数据显示某些城市房住宅“均价”同比下降20%左右(注意,是统计学意义上的),被说成是房价雪崩已经发生,房地产业的“拐点”就定格在那儿了,毋庸置疑的了;一些城市土地的流拍,也被说成是楼市雪崩的征兆;某地块出让价格低于先前相邻或不相邻地块,被说成地价普遍下降了,全国土地价格也开始“拐了”!
不可否认,因为金融、土地、税收等政策的收紧,部分开发商得不到后续资金的保证,不得不降价销售,或不得不退出市场,导致房地产市场的强烈波动,先是深圳、广州,然后是北京,再后来是东莞等,都出现了房价不同程度的下降。说它是雪崩也好,理性回归也好,就像它上涨、暴涨一样,都属于市场行为的结果,要拷问这结果是否正常,应该去看价格暴涨或暴跌背后的市场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如果价格狂涨,买家是正常的完全法律行为人,其购买是自愿的,就说明这价格是正常的,最多我们可以说:这人疯了,那么高的价格也要买。但是你不能说这人扰乱了市场。如果有人看行情不妙,把房子“割肉”出手,那“割肉”的价格同样也是正常的价格,人们最多可以说:这人了得,该出手时就出手!你不能说他的行为不合规则。
既然价格的高高低低张张跌跌曝窜雪崩都属正常的市场行为结果,这里面就没有什么值得指责的:买家和卖家的行为是正常的,价格的形成机制是正常的。人们应该思考的,是导致这价格机制运转的条件是否正常,也即住房市场的体制是否正常。
这里说的“住房市场”,是广义的,包含了普通住房:保障性住房“市场”,和,商品房市场。
不用说,中央政府已经找到了住房问题的根源,大家已经取得一致认识,我国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出了问题。要完善我国的住房体制,主要指保障性住房供应体制。既然温总代表国家已经屡次下达了指示,既然不是商品房市场行为出了问题,那些与此不相干的人等,整天叫嚣房价高了低了、要抑制要松绑,如果不是脑子进水了,还会有什么其他原因吗?
想买房的人一定会货比三家,前后思量,观察市场和卖家动向,看准了或认为看准了才动手,只要自己要住,只要预期未来自己收入不会有大的困难,房价波动对他有什么影响?那些不够钱的,就多攒几年,王石不是四十岁才买第一套房子吗?这就是办法。当然现在的消费观念价值观念不同了,就像结婚前有性行为被认为是正常的一样,二十多岁买房也是正常的需求,你王石非要拿自己的价值观说事,我看不合时宜。就像婚前没有性经验会被人耻笑一样,二十多岁还没有房子也很丢脸,骂骂娘总可以吧,总会有人同情的。但是,如果全社会都为此打抱不平,一定要把商品房价格压下来,让不够钱或看不到赚钱希望的有为青年们安居乐业,那么这个社会离神经病就不远了;如果不是二十多岁,自己也已经努力工作了,只是生活在社会中下层,买不起现在的商品房,那全社会一定要伸出同情的手,国家也应该出资建房,让他们过上起码的小康生活。他们可以等等,排队购买经济实用房。如果政府让他们排队太久,胡子都白了,那就可以启动“告诉”程序,直接治罪政府,或通过全国最高权力机构治罪相关的不作为。从这一点来说,我也呼吁《住宅法》的出台。
作为开发商,关心商品房的价格走势是必然的,最没有必要也是最可悲的,是听什么人瞎撮哄,基于现状的专业的深入的研究报告会定期地体面地送到那些老板的漂亮办公台面。我敢肯定,这些老板或经营决策者不会相信传媒中那些“专家”下三流的的卖弄、献媚或正人君子式的告诫。
作为调控市场的政策制定者,无疑最关心民生民意,但是,无论他们是有作为的政治家,还是贪官污吏,我也敢肯定,他们最不喜欢的,就是被媒体穷追猛打。有作为的,会网罗一批智囊(当然不排除有的是窝囊废),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提出解决方案,并有序推行。没有作为的,这才值得媒体介入(注意是“介入”,不是“负责”),借助专业人士,揭露真像,帮助人们搞清楚事情原委,扭转乾坤。但是,我也敢肯定,乱掺和、瞎掰的,没人喜欢,遭人唾弃。比如拿两块地不同价大谈地价已经涨跌,拿两个楼盘的不同价或不同时期不同标本的统计价格说楼价波动或雪崩,拿个别开发商的商业行为或某地区的行情说全国全行业如何如何,如此直白的智慧,如此先知的无知,除了其本人获得一时之快感,对他人毫无益处。(丁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