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中国各大中城市的房价均在不断上涨。面对不断攀升的住宅价格,本文试图从居住体制来分析形成今天住房问题的成因。现行住房体制的缺陷是什麽呢?我认为就是过于向住房私有化倾斜了。
其一,在公有住房与私有住房关係上,过度向私有住房倾斜。
中国城市旧的居住体制是公有住房大包大揽。房改后,这种状况发生了改变。据建设部公佈的“2005年城镇房屋概括统计报告”显示;全国城镇私有住房已达88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已达到82Z,而政府公有住房仅剩3.7%。而且,由于按房改政策的规定,遗留公宅还得卖掉:城市改造拆迁中公房变私宅;大规模上市的商品住宅继续卖给个人,私有化的趋势还在继续。与此同时,由于政府建造公有住宅的资金链被切断,所以多年来,公有住宅已没有增量来补充。
事实上,在实行私有制和完全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至今也并不排除公有住宅的存在和发展。据统计,美国的住房私有率是69%,英国是56%,加拿大是67%,欧洲很多国家多在30%~50%之间。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住房私有化率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准的提高而上升,但私宅与公宅仍应共存共生。一方面,私宅用以满足中、高收入者的舒适性住宅需求或投资发展;另一方面,公宅则是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消费需求。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保持某种合理的比例关係,是维繫民生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在我国现阶段,仍有相当一部分低收入者买不起房,但公宅的供应又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所以,在不断上涨的高房价的冲击下,这个社会矛盾即日益显现出来了。
其二,在商品房买卖和租赁关係上,过度向销售市场倾斜,住宅租赁市场成了“跛脚”市场。
当前,我国住宅租赁市场存在一个断层现象。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看:一个层面是中、高价位住宅的租赁市场,其比较活跃,放的较开。这主要是个人出租的閒置住宅和房产商出租的商品住宅,租赁双方按市场行情达成协定租金。从中受益的仍然是中、高收入者。他们在买得起房的同时,又增加了租房机会。第二个层面是处于最低价位的廉租房,其租赁对象是城市的低保户和特困家庭。当前廉租房已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扩大廉租房房源的工作已见诸实际行动。第三个层面就是低价位住宅的租赁市场。
在这个存在大量市场需求的中间层次上,问题就暴露了。因为个人和开发商决不会尽“义务”而降低租金,而政府眼下尚无力顾及。市场得不到增量政府公宅补充,低租金住宅出现了短缺,租赁市场出现了“断层”。这就是与私有化相关的又一个共性问题。
住宅作为一种特殊消费品,其价值量大,使用期长。因此,存在一次购买、长期消费和分期付款、按期消费的多种消费方式。在特点类似的交通领域,小
汽车远比住宅便宜,但我国并不主张所有家庭都买小汽车出行,而是可以“打的”,也可以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地铁和轻轨。这是人人明白、普遍接受的基本常识。可是在住宅领域,人人都追逐住宅产权的私有化,住宅消费进入单一通道。长期的住宅私有化倾向,使“租售并举”方针并未得到真正的落实。
其三,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全倾向了一边。
以政府或者与政府相关的社团名义,设立名称不同的住房基金,帮助普通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这是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通行的做法。我国在学习和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捨弃了其中公有住房基金的内涵,只保留了其中私有住房基金的成分。在新加坡,公积金缴存额中,一部分归个人,帮助个人购房:一部分归政府,支援政府建设保障性的“社会住宅”,出售或出租给“规定”收入的居民。
现行公积金制度,支持和帮助中、高收入者通过抵押贷款实现了购房,而对于低收入者来说,却很少能从公积金中受益。这说明现行公积金制度存在先天不足,需要加以完善和改进。
高房价只是表像,私有住宅与公有住宅、售房与租房两个比例的失调才是内因。现行住房体制确实存在着片面、不合理的地方,急需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