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评社香港3月19日电/英国《金融时报》3月18日载文《何时都能生二胎?》,摘要如下:
寄望于在“两会”期间听到官方在计划生育政策上的松动是不现实的,至少,这不符合中国重大政策改革的惯常逻辑。在“人人都能生两胎”成为普遍性的地方决策之前,它不可能写进中央政府的决议,所以,寻找“何时都能生两胎”的答案,需要我们的视野从“两会”上移开。
在中国,地方政府掌握着第二胎的生育权,这一权力结构或许是中国人口政策产生松动的根本性制度原因。因“一胎制”而来的诸多问题——性别失衡、社会养老负担加重、未来劳动力紧缺等,必先呈现于地方经济、社会的晴雨表上,地方政府为免于在地区竞争中失势,或将视人口政策的松动为新的制度红利,先于竞争对手在人口政策上创新,特别是所辖区域人口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或者对外来人口没有太大吸引力的地方政府,将进一步放宽允许生两胎的条件。
所以,较之于由中央政府决定的“何时都能生两胎”,更现实的问题,是由地方政府决定的“何地都能生两胎”。鼓励地方实验,再将普遍性的地方意志写成国家意志,这是中国重大政策调整的惯常逻辑,这一逻辑可能同样适用于人口政策。
事实上,地方政府渐进式的人口政策松动已经在进行中,国家计生委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绝大多数城市已经允许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第二胎,而其中一些城市,已经考虑将这一政策继续放宽。
多数人将目光锁定在已连续10年户籍人口出现负增长的上海,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数年偏低的北京等大型城市,另一部分人认为,扮演人口政策先行者角色的很可能是厦门、青岛、深圳等中大型城市,部分原因是它们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相对较低,或可利用“都能生二胎”的政策吸引外来人才,享受新制度红利。
1998年以来,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低于千分之十,2004年以来进一步降到千分之六以下,一些城市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更低,北京只有千分之零点七,上海则为负数。在大、中型城市,女性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较高,生育的时间成本相对升高,女性选择生育的意愿较小,芝加哥大学加里•贝克尔教授的名言“教育是最好的避孕药”,也普适于中国。
虽然还有一些学者以及更多的官员,认为现行的“一胎制”仍需坚持,但是越来越多的学者(包括官员)认为,“一胎制”作为过渡性政策,已完成预期作用,现在正是调整的最佳时期。值得注意的是,“两会”期间,持保守看法的多是计生官员,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计生官员的主张是基于部门利益的考量,但一些数据有助于增进对这一争议的理解。
在中国,人口政策的决策、执行、监督主要为计生部门,各级计生机构预算内经费惊人,一份资料表明,沿海中大型城市一个区的年平均计生经费是500万,属预算内财政支出,且增长幅度一般高于当地财政的增长幅度。另外,计生部门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即原来的“计划生育违规罚款”)数额可观,且属于预算外收入,其使用的透明度较低。在沿海地区,一个超生婴儿的“社会抚养费”甚至达到几十万。有“两会”代表建议,人口政策不应该由计生部门自行设计,而应该由独立机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