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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业板推出已“箭在弦上” 创投概念股成市场热点之一
www.cnfol.com 2008年03月20日 15:23 普罗财经 
  最近两天以来,关于中国《创业板管理办法》即将发布揭晓的消息不断,沪深两市“创投概念股”也随之集体起舞。

  据国内一知名财经媒体引述权威人士的话称,中国证监会已经在3月13日正式确定,将在本周正式对外公布《创业板管理办法》,创业板的基本规则已经确定。

  据消息人士预计,在创业板有关细则开始征求意见后,创业板很可能在上半年就推出。创业板推出之初,创业板对上市资源的需求巨大,创业板的融资规模普遍较小,每家公司融资的规模一般不会超过一个亿,2008年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有望达到300~500家。

  此外,另据相关报道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本周五(3月21日)召开座谈会,就创业板相关管理办法向券商、基金和创投等业内人士征求意见。创业板法规意见稿可能在盈利标准、发审体制和咨询委员会三个方面有重要调整。

  消息人士透露,创业板法规意见稿的第一处重要调整是上市条件的“第二套标准”中可能提高盈利门槛。

  据了解,传闻中的“第二套标准”较为宽松,主要包括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无形资产比例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50%等条件;而第一套上市条件标准较为严格,主要包括必须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30%等。

  据一位资深创投人士表示,关于“净利润为正”这个条件,很容易用财务手段“制造”出来,不利于筛选优秀的企业上创业板。因此,上述第二套上市条件的盈利标准很可能提高为500万元。

  另外,关于创业板发审权放在证监会还是深交所的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下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两会”期间曾表示尚未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也未给出明确答桉。

  消息人士表示,创业板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对于这方面的规定,可能为证监会允许深交所和证监会发行二部共同对创业板发审委进行日常工作管理。如果这项调整实施,则意味着发审体制的重大突破,发审权向交易所分权代表着发行核准制向注册制的第一步转变。

  陈东征此前曾表示,创业板将创新性地开设咨询委员会,委员会将普遍吸收了解“三高五新”模式的专家委员,为发审委提供咨询意见。

  市场人士表示,从上述各方面报道和传言来看,中国创业板的推出已经是“箭在弦上”,只待最后破茧而出之日;因此,尽管A股大盘近期持续大幅下跌及宽幅震荡,创投概念股始终是市场的热点板块之一。

  例如,昨日(3月19日),创投概念板块表现出色,龙头股份  (600630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复旦复华  (600624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钱江水利  (600283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等纷纷拉至涨停;截至收盘时,创投板块共有9只个股涨停,23只个股涨幅超过5%以上,创投板块整体上涨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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