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创业板IPO管理办法 创业板盛宴择机开席
www.cnfol.com 2008年03月24日 08:12
普罗财经
与之前媒体猜测的一样,中国证监会上周五(3月21日)正式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对创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社会各界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在2008年3月31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深证创业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定位在服务于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创业板将以成长型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考虑到创业企业规模小的特点,创业板的标准在主板市场基础上作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同时,鉴于我国资本市场现状和投资者的成熟程度,企业申请在创业板公开发行并上市,仍需达到规定的条件,以保证创业板的风险基本可控。
根据意见稿的规定,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公司在创业板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据监管部门介绍,为稳步推进包括创业板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由证监会牵头成立了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工作小组,认真分析我国经济发展阶段、资本市场发展水平,并充分借鉴了国际市场上的经验教训,在《证券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框架下,工作小组形成了我国创业板主要制度设计,并起草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市场评论人士指出,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利于完善创业资本退出机制、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和企业创新机制的形成。它的建立,将对创新型国家的构建、经济结构的调整、资本市场功能的完善和促进主板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在更高的层面而言,建立创业板市场对我国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
为积极稳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经国务院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面世作为创业板推出的第一炮打响,据相关责任人介绍,此后交易、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也会择机适时推出。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后,证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的修改,待该办法完善后再发布实施。届时,证监会将根据该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受理企业的首发申请材料。
据报道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周日(3月23日)还召开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介机构座谈会,专门听取部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意见。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创业板制度设计有“三大亮点”,即由独立的发审会把关,弱化投资风险;上市保荐人责任重大;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提高。
考虑到创业企业规模小、风险大、创新特点强,在发行审核委员会设置上,专门设置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在发行初审基础上审议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据了解,创业板发审委人数较主板发审委适当增加,由35人组成,7个人一组,并加大行业专家委员的比例,委员与主板发审委委员不互相兼任。相关内容将在修订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中得到体现。
此外《管理办法》意见稿进一步强化了上市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推荐作用。要求保荐人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持续督导方面,要求保荐人督促企业合规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督导发行人持续履行各项承诺,并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发布的定期公告撰写跟踪报告。同时,对于创业板企业的保荐期限,要求保荐人在发行人上市后三个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为了提高创业企业透明度,《管理办法》意见稿在信息披露方面做了改进,例如,对于招股说明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内容上突出创业企业特点。意见稿要求发行人在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预先披露。
对于“九年磨一剑”的创业板,社会各界充满了期待。但是,业内人士也提醒说,投资者通过创业板投资成长型创业企业,固然可以分享企业高成长带来的超额收益,同时也要看到,创业型公司既有自主创新能力强、业务模式新的特点,同时也存在规模较小、业绩不确定性大、经营风险高等特点,创业板市场整体的投资风险也要高于主板。
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制度,加强对投资者尤其是个人投资者的风险警示和教育,建立投资者风险自担的市场约束机制。例如,正在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提示创业板特有的市场风险,采用统一文字格式,其内容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同时,有关部门可研究采取如批量上市、改进交易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等有效措施,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监管制度,防止创业板企业上市后被爆炒,减少投机气氛。
事实上,以批量上市防止首日炒作,早在推出中小企业板时就已尝试,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时首批上市的企业数量为8家。创业板企业由于股本更小,供求关系更不平衡,只有增加供给,才能防止企业首日上市时价格出现非正常波动。对于具体多少家合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而从国外的经验数据来看,30-50家的规模比较适中。
在交易机制上,交易所需要重点监控首日上市企业的价格波动,对于价格异常波动的股票,进行盘中临时停牌,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同时打击违规行为。
至于创业板推出会对沪深两市主板带来哪些影响,市场人士认为,借鉴海外市场经验,创业板投资往往高风险、高回报,对偏好风险的个人投资者和私募基金来说,无疑更具吸引力。因此,不少投资者担忧创业板推出将分流主板市场资金,加剧当前主板市场的弱势格局。
海通证券分析师认为,创业板推出,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主板市场炒作“热度”。但由于创业板上市企业规模较小,况且,创业板的起步,也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创业板对主板市场的资金分流作用十分有限。
据机构估算,即使创业板以每年500家企业上市的速度发展,每家企业发行2000万到3000万股,融资1亿到2亿元,总体发行规模也仅与中国石油一家企业相当。而去年沪深A股市场7000多亿元的整体融资规模,更是未来创业板所不能比拟的。
尽管创业板推出对主板市场资金分流的影响有限,但基于创业板推出预期,主板市场创投概念股的炒作,则可能随着创业板推出预期的兑现而逐渐降温。今年以来,创投概念股作为市场最主要的热点,出现了一波强劲的上涨走势,不少创投概念股股价翻番,已明显高于合理估值。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这一轮创投股的行情,更多只是概念性炒作,缺乏基本面的实质支撑。因此,从短期来看,随着创业板推出时间临近,创投概念股炒作风险也将越来越大,不排除主力借助“利好”消息高位出货的可能性。不过,从中长期来看,一些业绩较好,并持有创投公司股权的创投概念股,仍存在一定的投资机会。
申银万国有关分析师认为,从长期来看,创业板推出,将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对沪深股市的发展而言,利好效应不容否认。当前,沪深股市正处于弱势整理格局,管理层择此时机明确创业板推出的种种预期,也向市场传递一个积极信号,那就是管理层对加快完善资本市场发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