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财经特刊 >> 正文
推创业板不如推股指期货 小散该参与创业板吗?
www.cnfol.com 2008年03月24日 13:24 中金在线/财经编辑部 


  此时推出创业板意味着什么?

  创业板市场规则征求意见稿推出,意味着创业板的设立已经箭在弦上。目前应该从政策层面,防止创业板的影响,从中性走向负面。

  创业板的推出事属必然。中小企业与高科技企业的融资嗷嗷待哺,中国的创新企业发展命悬创业板,如果不推出创业板,风险投资行业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成长型企业将会无米下炊;另外,与股指期货相比,推出创业板的风险在管理层可控的范围之内,要安全得多;最后,中国资本市场要做大,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是题中应有之义,否则,无论如何不可能成为全球重要的资本市场。

  推出创业板对股市的影响是中性的,并非猛虎来袭。创业板所需资金量不大,估计在300亿元人民币,对一个动辄融资额上千亿元的市场,不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创业板也不动用资金杠杆等金融创新手段,连先前市场人士一再呼吁的在创业板市场开展做市商都没有提及,反映了管理层的审慎态度,力求将创业板维持在比较容易控制的范围内。

  但是,在目前阶段推出创业板,会遭到投资者的心理抵触,要避免创业板的影响从中性走向负面,最主要是打开投资者的心结。

  应该再次强调,资本市场缺的不是钱,而是信用与心理危机,就如次贷危机,欧美央行联手救市,挽救的是市场信心,希望投资者继续向股市慷慨投资。中国股市也在遭受大范围的信心与心理危机,投资者普遍怀疑监管层偏向大机构,而上市企业的再融资与不分红的“两面针(600249行情,股吧)”取向,使得股市信心惨淡。有两个证据显示信心衰退,根据央行的金融报告,资金从资本市场回抽到银行,储蓄率再次上升;从3月14日开始,基金遭遇基民大面积割肉赎回。

  在市场下挫期,投资者盼望出现实质性利好消息,但政策层面不如人意,股市行政色彩与投机色彩不退反进。管理层一些官员强调,不救市是为了市场化,印花税坚持不取消当然是为了同样理由。但日前有媒体披露,此轮大跌之前,大基金遭遇管理层的窗口指导,如此言行相背,将给管理者的信誉与投资者的信心带来沉重打击,加剧了人们对于政策投机主义的猜疑。人们有理由怀疑,创业板的推出是不是为了给风投机构脱困,为了缓解银行向中小企业与高科技企业的融资压力?

  要打开资金面上的“钱结”,应对股市资金净流出大于净流入的尴尬局面,最主要的办法还是提振股市信心。只有管理层表现出保护投资者的诚意,市场才会做出正面回馈。除非管理层继续扩大QFII额度,直接打通境外资金投资A股市场的渠道,但在资本项目尚不能完全开放、热钱造成的金融风险大增之际,这么做无异于与中国经济与国内投资者为敌。

  创业板必须实行真正的市场化,才能度过信用难关。

  市场化有两大基础:一是在创业板建立严格的退市机制,解决肠梗阻难题,解决借壳重组等主板市场常见的投机顽疾,很遗憾,在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方面的只字片语;二是建立市场的法治基础,在高风险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要承担巨大的企业成长风险,我国的中小企业大多数会在两三年内破产,我国的主板市场都因为圈钱遭遇崩盘之虞,一旦在创业板上市的新兴公司与风险机构合谋进行大面积的恶意圈钱,管理层应如何应对?难道还让投资者面对高昂的诉讼成本,而对司法救济途径望眼欲穿?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民事赔偿制度,所谓司法救济就是一句空话。

  从目前的创业板征求意见稿来看,虽然IPO门槛有所下降,但与主板市场一样面临严厉的行政审批。而邻近国家与地区创业板半死不活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交投清淡,要增加交易效率意味着必须取消管制措施,实行T+0、做市商等政策,否则,何必再增加一个小主板市场,让中小企业与成长企业,到中小企业板上市不就万事大吉?

  疯狂的投机,失重式的下落,这是中国股市曾经走过的路径。严厉的行政审批与对投资者的利益漠视,这种最差组合,没有理性投资倒换来制度性的利益输送与群体性的投机。放松对市场行为的管制,加强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才是正途。推出创业板,是对资本市场管理能力的巨大考验。

  希望创业板走好,不要成为人性之恶与市场之伪的展示场。(作者叶檀为《每日经济新闻》评论部主编)

共 3 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3
A股港股全掌握:168行情系统免费使用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