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原副书记涉贪2566万 与纪委谈话期间转移巨额赃款
www.cnfol.com 2008年03月27日 11:11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据《城市晚报》报道曾轰动一时的长春市原市委副书记田忠涉嫌贪污、受贿、行贿案件,于3月24日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5日庭审结束。检察机关指控田忠涉嫌贪污公共财产共计2566万余元,涉嫌13次受贿、1次行贿,共149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忠于1998年7月至2006年8月间,利用其担任长春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并主管中国与古巴生物技术合作领域海伯尔项目的职务便利,侵吞了公共财产总计人民币2566万余元。2006年8月4日,省纪检委检查委员找其谈话,田忠唯恐罪行败露,指使王一平、田昌惠等人连夜将1325万元赃款转移至沈阳藏匿。
2000年至2006年7月,被告人田忠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当事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受贿13次,总计折合人民币139万余元。
和田忠同案审理的还有另一被告人,田忠的妻弟媳王一平。公诉机关指控王一平的罪名是隐瞒犯罪所得罪。
被告人田忠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全部供认,辩护律师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