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地区财经 >> 正文
苏州:市民创业可获四项补贴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07日 08:42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4月6日电(记者 凌军辉)苏州市日前下发《关于鼓励市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要求所辖各级政府进一步鼓励市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把创业和就业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发展规划、政绩考核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租金补贴、社保补贴、见习补贴和创业补贴。

  意见明确提出,对各类创业主体一视同仁,取消歧视性的身份限制、行业限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租金、社保、见习和创业四项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将安排当地创业人员进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3年内予以租金补贴,并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专家评析、融资等服务。

  ——对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书并成功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以及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苏州3年内还将建立100个青年创业见习(实训)基地,丰富他们的工作经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并给予其创业见习(实训)补贴。青年创业见习(实训)补贴主要用于实训学员生活费、实训学员综合保险费等事项。

  ——全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政策上界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办理营业执照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及农村单亲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依法自主开办个体工商户,给予每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给予最高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