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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花果:对查验小票理直气壮说“不”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08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叶花果

  在怀疑消费者偷窃东西的时候,超市方也不能对消费者采取罚款或搜身等行为。4月5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郎丹表示,超市方在出口处检查购物小票的行为,也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4月6日《新京报》)

  关于消费者在超市被怀疑偷窃东西而遭遇搜身、当众侮辱或罚款的现象,平日在报道中并不少见,其中有些消费者往往能够对超市奋起抗争,依法坚决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利。而对于超市在出门时强行检查购物小票的“潜规则”,除了少数“较真”的顾客不理商家的“茬”,拒绝超市验票之外,大多数消费者却习以为常,或采取默许忍耐的态度。

  原因大致在于:其一,盲目顺从。大家习惯了乘车验票看电影验票等等,就把超市验票看成是顺理成章之事。其二,忍气吞声。很多超市都这样做,消费者似乎别无选择,并且出于避免麻烦的考虑,遂默不作声,得验且验。其三,缺乏维权意识。由于消费者日复一日“自觉”接受商家验票,淡化了自己维权意识。

  尽管,据商家透露,超市验票的目的是“防损”和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事实上,超市查验小票的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而是一种侵权行为,一直以来饱受各界抨击,消费者应该理直气壮地对其说“不”。毕竟,作为消费者而言,和超市之间的交易行为截止时间是将商品给收银员、收银员收款后给消费者小票时。这之后无论是商品还是小票,所有权都是消费者,超市不具备在出口处查看小票的权限。如果超市强行查验购物小票,其实质是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还耽误了消费者的时间,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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