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洋功能区划获批准 推动海洋产业发展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10日 09:17
星岛环球网
国务院日前批准了《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为加强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滨海新区未来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新京报》报道,《区划》遵循科学确定海域功能、统筹安排各有关行业用海、保障海域可持续利用、保障海上交通及防洪安全、保障国防安全等基本原则,重点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用海,将天津市海域划分为10个一级类型(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矿产资源利用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工程用海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功能区、保留区、其它功能区),共121个功能区,实现了对天津市所辖海域的全面覆盖。
天津市海洋局说,《区划》的批准,为天津市到2010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海洋开发保护与管理提供了最重要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区划》中明确了天津市未来几年填海造陆的规模、用途和时序,为滨海新区未来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为实现滨海新区总体规划和落实各功能区的布局,促进天津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前,国务院刚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这是继国务院批复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后,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介绍,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是目前中国大陆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功能区之一,位于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规划面积195.63公顷,它不仅保证了空客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项目的顺利实施,而且对于建立北方航空货运中心,聚集航空产业项目,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根据国务院批复,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享受与保税港区同样的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与保税区一字之差的保税港区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
国际经济与贸易问题研究专家、南开大学教授徐复认为,保税港区是经济自由区的一种表现形式,向国际先进的自由港、自由贸易区迈出了积极的一步。天津港保税区于1991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作为滨海新区的核心区,是中国华北、西北唯一的、北方最大的保税区。2007年12月,中国面积最大的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实现首期封关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