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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社保贪污第一案落判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13日 14:51 新京报 
  东城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一职员贪污44万元养老金,被判十年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 利用部门间缺乏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的漏洞,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支付部工作人员赵刚,编造参保单位7名参保人员死亡或转为外国国籍的虚假理由,转出44万余元养老金挥霍。日前,赵刚因构成贪污罪,被东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已生效。据悉,这是京城法院所受理的社保贪污第一案。

  小职员贪污大款项

  32岁的赵刚出生于北京市,大专学历,1999年3月进入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他的主要业务是,负责在计算机系统中根据收缴岗位处理形成的个人账户清算数据,生成支付业务数据,同时审核参保单位上报的表格,无误后生成财务支付数据转给财务部。

  判决书认定,2002年10月至2005年5月,赵刚利用负责办理养老保险支付业务的职务便利,将社保基金441702.75元转入北京蓉兴会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后据为己有,并以参保人员死亡或转为外籍公民的虚假理由,伪造了相关文件用于归档。

  赵刚对指控不持异议,没有辩解。其辩护人、华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秉实认为,赵刚能认罪、悔罪,有立功表现,且系初犯,建议法庭从宽处理。

  “死人”发现养老金被冒领

  “赵刚案”中的受害公司为中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最先发现问题的是该公司员工储某。2006年10月,储某到海淀社保办理退休手续,却被告知已在东城结算过。储某到东城社保查询,发现结算表格上确有自己的名字,结算原因是“死亡”。储某询问单位,但中诚公司表示不知情。几日后,储某再次去东城社保时,发现此前的结算记录已经没有了。

  中诚公司从东城社保中心发现,公司7名员工被以死亡或出国等名义结算了养老金,而东城社保中心计算机系统查询不到储某等7人养老金保险账户清算的操作记录,也未查到储某等人死亡和转外国籍的原始凭证。社保中心和中诚公司立即向警方和检察院报案。

  2006年11月28日,赵刚接到东城公安刑侦支队的传唤通知。同年12月29日,其因涉嫌贪污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贪污巨款全部挥霍

  赵刚在预审时称,在一次与朋友的闲谈中,蓉兴会议公司庞某透露,他所在的公司对账户汇款等操作管理不严,款项可随进随出。赵刚试探询问,自己能否将钱划到庞某公司的账上?庞某说有钱随时可以划过来。2002年下半年到2003年5月,赵刚分7次将贪污的钱转入蓉兴的账户。

  他用这些钱买了3部手机、1台电脑,兑换了2000美元给其姐姐,又为妻姐的孩子交纳了3万元赞助费,被转出的养老金所剩无几。东城法院除以贪污罪判处赵刚10年有期徒刑外,还要求其退赔这笔养老金。

  部门间无监督机制漏出巨款

  赵刚称,从他工作到案发,东城社保中心支取社保金的做法是,投保单位向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收缴部递交材料,收缴部审查后转给支付部,支付部审核后转给财务部,客户即可支取,但这些部门之间没有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机制。

  他表示,自己就是利用支付部不需要收缴部转来的相关数据,就可以直接生成支付指令的漏洞,生成了虚假的支付指令,从社保中心转出了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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