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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廉租房住户遇拆迁再次租房无需重审资格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13日 13:37   京华时报 
  昨天(4月11日),北京市建委住房保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廉租房配租问题进行解答时透露,廉租房承租家庭如遇拆迁需另外租房的不必重新办理资格审核。

  据介绍,如果承租的廉租住房即将拆迁,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廉租房家庭要与房屋出租人解约,可以另外租赁住房,并到申请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不必重办资格审核。原房屋出租人仍作为房屋的产权人或使用人享受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记者 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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