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年审到底审什么?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15日 08:01
南方都市报 孟浩
日前笔者在珠海再次和相关人士谈及私营企业在工商年审时被迫缴纳“私营企业协会”会费的事情。其实早在去年笔者就已经多次接到来自珠海私企业主们的反映说:工商部门借年审机会,强行征收“私营企业协会”会费,否则不予年审的问题。今年省“两会”期间,笔者还就此问题专门提交了一份《关于重视并解决工商管理部门强行捆绑收取会费问题的建议》相关提案,《南方日报》曾予以报道。
令人不解的是:这个令许多私营企业主不满的“私营企业协会”会费,仍然和往年一样,在企业年审的时候,仍是毫不隐晦地公开、强制性地向私营企业征收。
据悉,珠海当地的媒体,历年来已经多次接到私营业主对这项收费的投诉,也向工商部门反映了私营业主的意见。可是工商部门对此项收费,并未向公众做出令人信服的答复,也没有对“私企协会”这样的民间机构,何以能够借企业年审“搭车收费”做出合理的解释,一直是“你投诉你的,我照收我的”,强行向私营企业征收着私企协会会费。
我们暂且不去说“私营企业协会”对广大私营企业主们的经营管理有什么作用,但为什么工商部门对此项“搭车”收费如此“情有独钟”?“私营企业协会”和工商管理部门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为什么工商部门不惜动用公权力,愿意为一个“民间机构”的收费而“赤膊上阵”?私营企业协会所收取的会费和工商部门有没有“利益共享”?私企如果拒不交“私企会费”凭什么就不能通过年审?我看工商部门有必要,也必须就上述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
事实上,私企作为独立法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它想加入什么样的社会组织,是有自由的选择权的。企业的意愿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政府部门和组织都不能以“未加入某某协会”而对它们的合法经营设置重重障碍,甚至故意刁难。工商部门对私营业主强行“搭车”收费的行为是缺乏法律依据支持的行为,它表现出了一种“乱作为”的傲慢和霸道,与中央政府倡导的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全背道而驰。
每年一度的企业年审已经开始,请我们政府的工商部门不要再滥用公权了!
私营企业年审到底审什么?请工商局回答!
(作者系政协广东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