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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都市里的村庄想盖房就盖房难煞城管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16日 13:56 法制日报 
  法制网记者 胡新桥 法制网实习生 余飞

  “村里违章盖房已经成风了。”家住湖北武汉市硚口区长丰街常码头村井南社区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常码头村的村民在原有楼房上加层的、新建楼房的多得是,现在村委会的办公楼也是没有办手续的。

  常码头村位于汉口城区,是“都市里的村庄”。近年来,王家墩机场的外迁,这里被划入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将成为汉口的新商务中心)的范围,地价房价更是猛增。

  在常码头村记者看到,一幢5层楼的建筑主体结构已经建成,铝塑窗框也已经装好,工人们正在整理一楼地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施工人员告诉记者,这幢楼是常码头村村委会的办公楼。

  陈女士对记者说,村委会的办公楼是去年11月份开始动工修建的,施工速度很快。现在这个楼房说是5层,其实比7层楼的楼房还高,已经完全挡住了附近居民楼的采光。

  在常码头村B区172号右侧的一条巷子里,有新建的民用楼房正在施工。工地上的一位师傅说,这个楼房应该是办了手续的。说到违建房,旁边有人显得很气愤:大家都在建,连村委会建房都没有手续,为什么单单盯住我们不放?

  村委会的办公楼没有办规划审批手续?村民违法建房成风?连日来,记者在这里欲探究竟。

  按武汉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硚口分局规划执法科科长万建国的说法,常码头村村委会办公楼的确没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常码头村的居民房扩建也没有报批,都属于违法建筑。

  村领导:为了“大局”需要

  昨日,记者辗转联系到常码头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军成。他也承认,这个办公楼的确没有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但是这是不得已而为之。

  据王军成介绍,2007年7月接到通知,由于武汉市汉口王家墩商务区建设的需要,常码头集贸市场需拆除,原定的拆除时间是去年12月。但是集贸市场拆除后,可能出现商户在路边摆摊的现象,会影响到武汉市文明城市建设,集贸市场的还建工作迫在眉睫。考虑到方便居民生活,决定拆除原来的村委会办公楼,在原地重建一幢楼房,既作为新的集贸市场,也作为村委会办公场所,这也是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的。

  王军成拿出办公楼所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说,我们也知道新建楼房要先到规划局报批。但是,当时村委会没有足够的资金去办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这个证,就不能办规划审批。当时,村里跟王家墩商务圈那边的工作人员协商,常码头集贸市场的拆除工作推迟到今年4月20日,我们先把新的集贸市场建好,然后再同规划局协商,补办审批手续。这个证是2008年1月9日才核发的,要公示一个月我们才能领到手,如果按程序走的话,4月20日前是不可能完成集贸市场的拆迁工作的。

  王军成告诉记者,原来的村委会办公楼是3层楼,2500多平米,拆了就损失将近两百万元。重建的新楼是5层,3000多平米,一二楼作为集贸市场,三层以上作为村委会办公场所,这又得花两百多万。我们是不愿意这么做的,“但是为城市建设大局,我们只能这样。”

  常码头村一些村民认为,村委会都搞违建,我们是跟着后面学。对于这样的说法,王军成表示,的确有些村民修违建房,但跟村委会办公楼没有关系。整个常码头村已经划入王家墩商务区开发的范围,三年后都要拆迁,村委会已经开始登记居民房屋的住宅面积。村民纷纷加楼、建房就是为了增加点面积,好多算些拆迁补偿费。对村民违建的情况,村委会一直配合硚口区长丰城管中队搞拆违的工作。去年12月份,城管部门也曾经对我们这个新建的办公楼下过“违建停工通知书”,接到通知书后我们就停工了,当时这个楼已经封顶了。

  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问题万建国说,根据《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规定,没有经过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建筑设施,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硚口区长丰城管执法中队的一位徐姓队员告诉记者,常码头村的拆违工作是该中队的工作重点,从今年3月28日开始,就一直在进行专项整治。对常码头村村委会违建楼的情况,中队也在去年12月下发了“违法建筑停工通知书”,常码头村委会当时递交了长丰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证明文件、王家墩商务圈的联系函,后续工作是由区执法大队进行的。

  而在硚口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一名姓胡的工作人员说,该大队的孙队长正在外面进行拆违工作。他与孙队长取得联系后告诉记者,拆违工作是属地管理,由违法建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驻街道的城管执法中队负责查处,具体情况长丰执法中队最清楚。

  中队推到了大队,大队又推回了中队。

  王军成告诉记者,硚口区委领导已就此事批示,常码头村要么拆除新办公楼,要么补办规划审批手续。

  万建国说,建房必须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任何形式的协商都没有效力。即使补办手续,仍然是违法建筑。

  记者看到,在2002年8月20日颁布的《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未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由城市管理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但不知何故,常码头村的违建办公楼一直没有被拆除,这无形中给村民们树立了榜样。

  法制网武汉4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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